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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视界】这些报税误区千万别踩下去

科技发达,电子报税已变得简单,但是还是要确定自己报对税,避免报错税或报漏税,遭到对付。

报税常见误区,一般上是指忘了跟进税收局每年调整的税务模式,以及错误呈报享有回扣等事宜。

随着税收局越来越积极查税,一些常见的误区还是要特别注意的。

1)没呈报额外收入

收入来源多的纳税人,常报错所得税表格;除了正职,副业收入如果来自商业管道如保险行销或信托基金等,报税者需填交B报税表,没有做生意者,只需呈报BE报税表。

在金融市场赚到的利润,如股票交易收益必须缴税,长期股票投资则不需要,将也取决于利润动机等,存有商业性质的需缴纳所得税。

如果你兼职网卖或推销保险,就要填写B表格;如果你名下有租金收入,就要在BE表格B部分的“B2”内呈报,即来自租金的法定收入。如果还有其他收入,就填在“B3”,也就是 “其他来自利息、折扣、权利金、其他定期收入” 这一栏。

2)没呈报物质福利

一些雇主会提供物质福利(benefit in kind)给员工,例如公司车、手机等!这些物质福利的总值,会注明在纳税人EA表格“B”部分的第2项,必须与其他收入一起填入BE表格内!

3)报错表格

没有做生意、无经商收入的打工族,要呈报BE表格; 打工外,也自己做生意(如合伙开餐馆),就要呈报B表格。

4)没扣税证明

申请扣税时,纳税人需有申报证明文件,如购买书籍、电脑、父母医药费等的收据!如果没有任何相关文件,是不能扣税的。

5)收据褪色

市场上很多收据在保存一段时间后就会褪色,甚至不留一点字迹。
纳税人常常忽略这一点,直到被查税,才惊觉大部分收据已没有任何字墨。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建议以复印、扫描(scan)或拍照的方式,保存收据。

6)申领不受承认的捐款

并非所有募捐款项都能扣税,唯有政府承认的机构或基金才能扣税减免,好比捐予神庙的现金(香油钱),若无法证明为“受政府认可捐献机构”的收据将无法减免。

你可登录税收局网站(www.hasil.gov.my),选择内部链结(Internal Link),点击“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的机构名单,再输入相关资料如州属、慈善机构或基金名字进行查询。

7)免税收入当做可征税收入

其实,雇主提供的一些津贴,每年可享有指定免税额。但是一些纳税人在估算报税收入时,会误把免税的津贴或福利,当作可征税收入。其实,这笔免税津贴总额,会在雇主准备给纳税人的EA表格、最下面的【G】部分内注明。

8)没有保存纪录

税收局要求纳税人在报税后,必须保存收据和保费结单等至少7年!

9)逾期报税

很多纳税人爱拖到最后一分钟才报税,导致有时候无法在截止日期前报税!所以,纳税人应该要注意报税的截止日期。

E表格呈报截止日期:3月31日

BE表格呈报截止日期:4月30日

B和P表格呈报截止日期:6月30日

BT、M、MT、TP、TF和TJ表格(非商人)呈报截止日期:4月30日;(商人)呈报截止日期:6月30日

10)夫妻分开还是一同报税

夫妻皆有工作者,分开报税有利于家庭,毕竟能享有2位个人豁免(每人9000令吉);若夫妻其中1人无业或失业,则可选择一同报税,可回扣的税额包括个人减免9000令吉以及配偶减免3000令吉。

即将要开始报税了,千万不要犯了以上的错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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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MA63行动理事会达5协议 砂拉越财政司任税收局董事

(古晋20日讯)1963年马来西亚建囯契约(MA63)行动理事会达5个协议,包括中央政府同意委任砂财政司拿督斯里旺利佐兹曼出任内陆税收局董事,并从即日起生效。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新年前,为砂拉越带来这些喜讯。安华今天主持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行动理事会)会议后,在记者会这么说。

出席者有砂总理丹斯里阿邦佐哈里、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及首相署(沙砂事务)部长拿督阿米占莫哈末阿里。

MA63行动理事会5协议

1.中央政府同意委任砂财政司出任内陆税收局董事,从即日起生效。 

2.被中央政府征用为公共设施用途的州土地,要是计划未执行,需将土地归还给州政府,期限为3个月。 

3.中央政府同意砂政府所提出的特别拨款方案,即从1600万令吉增至3亿令吉,但需根据中央政府的财务能力进行调整。 

4.中央政府承认砂拉越为邦的地位,不过称呼上仍需咨询马来统治者以及带入内阁讨论。 

5.配合印尼迁都,中央政府将拨款10亿令吉给砂拉越及沙巴以改善边界关卡、军警边境安全措施及道路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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