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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租户卖假货将受牵连 张昌国:业主无权鉴定商品真伪

独家报道:江枚霞

(八打灵再也26日讯)马来西亚购物中心协会主席丹斯里张昌国认为,鉴定商品是否属真货或赝品应是执法当局的责任,不应该把这个责任加诸在大厦业主或店主的身上。

张昌国说,店主或业主根本没有任何设备或配备可确定租户出售的货品真伪,反而在鉴定或是确定货品真伪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差错,将可能因诽谤和生意受损的罪名被租户起诉。

执法责任在政府

“我们不支持冒牌或仿制品,以及非法药物的贸易,但执法的责任在于政府和有关部门。

“在租赁合约下,大厦业主或店主必须让租户安然地使用租借的单位,除非发现租户违反合约内的条款,才有权促使租户在违约情况下履行义务,即业主或店主可终止双方的租赁合约。”

他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政府或相关部门有执法权去突击检查或搜查任何涉嫌涉及非法商业活动的场所,然而业主或店主却没有这种执法权,因此将此责任转移至店主或业主成为一种义务,实属为非常不公平的举措。

“尤其是业主或店主没有(检查)执法权,此举更是把他们‘暴露’在不当行为中,且成为被起诉的对象。”

询及若是业主或店主确定并且知道租户经营非法业务,张昌国说,业主或店主可援引租赁合约条款来中止合约或驱逐租户。

“然而,若是业主无法驱逐租户,政府在接到通知后应该介入执法。”

责任转移对业主不公

提到业主或店主因没举报租户的非法商业活动,将可能被没收租金,他认为,除非证明双方合谋从事非法业务,否则将租户的非法业务所应面对的责任转移给业主或店主,并对施予惩罚是完全不能接受和不合情理。

他强调,业主或店主并非是非法商业活动的共犯或一分子,因此没收租金对他们是残酷的行动,且是无法被接受的。

“除非有证据证明他们参与租户的非法商业活动,那么双双面对惩罚将是无可厚非。”

2006年曾遭反对

针对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的建议会否加重店主或业主的负担,张昌国说,这种试图“让位”并将责任转交给业主或店主的行动曾在2006年发生,当时他们受促对租户的非法活动负责,并一同会被惩罚。

“此事在当时遭遇到业主或店主的强烈反对。时任部长随后明智地撤回了这种不公平的主张。

“我们相信这个重新燃起的建议将同样不会被执行。”

罗伟乐:不易证明为共犯

业主难被佐证入罪

租户在店里卖冒牌货或盗版货,店主或大厦的业主将一同受罚的政策,在法律角度来说,业主或是店主“难于被佐证入罪”。

执业律师罗伟乐解释,尽管当局指可在1987年版权法令及2019年商标法令,同读刑事法典第34串谋条文来对付店主或业主,但是,如何证明他们一起串谋犯案,并不容易。

“按照一般的租赁合约,会清楚阐明租户租用单位后的用途,同时里头也会强调,租户不能租用单位作非法或违法的事,否则店主或业主有权中止租赁合约。”

业主不能随意进入单位

他对《南洋商报》说,现今需要考量的法律角度是,一般签署租赁合约后,有关单位的使用权已交至租户手上,店主或业主是不能随意进入相关单位。

“若要证明店主或业主为共犯,需要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在知情下,让租户租借单位来摆放或出售冒牌或盗版货,否则一切皆属空谈。

“他们若在庭上有证据证明本身对租户在店内的情况不知情,然而,法庭也相信其供词,那么店主或业主就不需要对此负上责任。”

刑事法典第34条文阐明,每个人都必须对他们有共同意图犯下的行为负责;若是所有人有共同意图犯案,不论只有1 人单独或多人犯罪,每个人应对该行为承担责任。

罗伟乐说,上述条文清楚说明,有共同意图一起犯案才属“串谋”,因此店主或业主没意图共同犯案,案件若上庭,控方也难掌握足够理据让店主或业主入罪。

他以购物商场内的单位为例,店主或业主把物业出租后,只可以顾客的身分前往该处,但是不能检查租户店内的货品。

不知者无罪

罗伟乐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8B 条文解释,此罪行属严重的罪行,但是警方在嫌犯租借的住宅内搜获大量毒品,却是从来没有对屋主提出控诉。

他指出,这是因为屋主将单位出租后,该单位的使用权已落在租户手上,然而,在对方有交租的情况下,屋主是没有权入屋检查。屋主在不知情下,不应对此罪负上责任。

“至今,我没有看过有屋主因出租的单位出现毒品而被控上庭……毕竟,此类案件是在屋主不知情下发现,所以是难以被定罪的。”

提控过程漫长

针对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指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下对付店主或业主,并充公所有的租金,罗伟乐认为,此举在提控过程中同样具备一定的难度。

他质问,虽说上述法令可展开充公行动,但是要如何证明店主或业主有收受租户因贩卖盗版或冒牌货的部分收入。

“又如何去证明双方‘串谋’犯案。如何去证明店主或业主有抽取部分盈利。”

他形容,当局有权去提控店主或业主,然而,在提控过程上,这将会是一段“漫长的路”。

他认为,当局提出此政策,相信主要是起阻吓作用,进而打击冒牌货及盗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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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协会办论坛 探讨应对疫后数字化挑战

(八打灵再也7日讯)大马购物中心协会昨起展开为期2天的“重塑购物中心-范式转移”论坛,以便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探讨所带来的影响和创新策略,以增强购物体验。

该会指出,论坛也探讨该行业在数字时代的未来方向,包括购物和零售趋势、购物中心景观的演变,以及零售业不断变化的面貌。

“近几年冠病大流行的挑战,以及多次封锁举措对购物中心和零售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购物习惯、零售布局、租户结构、营销策略、购物中心设计、快速数字化等,都发生了变化。

“协会邀请来自香港、日本、新加坡和印尼,对购物中心具有丰富经验和学识渊博的专家主讲有关购物中心和零售相关的一系列课题,例如元宇宙、人工智能、Z 世代消费者、数字营销和永续发展。”

讲师包括来自印尼购物中心管理协会(APPBI)主席阿方祖斯、香港购物中心管理学会(ISCM)主席峇运克、毕马威中国亚太区消费品与零售业主管合伙人岸孙、新加坡Cistri Pte Ltd副总监克雷格、GARDE有限公司规划和发展部执行长(数字化转型)华达鲁。
 
是场节目主宾为大马旅游局局长拿督阿马尔博士。该会于首日晚宴会上颁发2022年至2023年度最佳体验营销奖。有关奖项共吸引34家商场共63业者参赛,共有来自18个商场的29名参赛者入围,每个组别各选出3名获奖者。

出席者包括节目主宾大马旅游局旅游配套开发主任沙林莫达及大马购物中心协会会长丹斯里张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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