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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78天】疫情下更注重饮食健康 有机菜销量飙四成

(怡保3日讯)有机食品市场昔日逢假期必淡静,但行动管控令下国人多居家作业,反而带动有机蔬菜市场销量飙升30%至40%。

据业者反映,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肆虐和实行管控令下,有机食品消费者因在家下厨的机会多了,加上比以往更注重饮食健康,选择食材变得较谨慎和细心,宁愿花多点钱买有机或天然食材,让家人吃好的。

货源不足减订购量

此外,有机食品店所提供的预订服务更卫生与方便,也推进了有机蔬菜的市场销售量。

太平松柏有机食品负责人李秀鸾向《南洋商报》指出,该店以前只向2家有机蔬菜供应商取货,不过管控令实行期间,由于有机蔬菜需求量突然增加,必须增多一家供应商,以供应货源应付市场。

她说,有时候货源不足,唯有减少顾客的订购量,举例顾客订购3包蔬菜,只能配予2包,以便可照顾到所有顾客。

她从新增的顾客群中获悉,管控令期间,公共巴刹营业时间缩短,同时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消费人购物大排长龙,相当不便,因此顾客得知她的有机食品店有提供预订服务后,就纷纷转而向她购买有机蔬菜。

“顾客认为,预订的有机蔬菜包装好,相比摆在摊档任由消费人触碰挑选的公共巴刹蔬菜,更卫生与方便,而且有机蔬菜与普通蔬菜的价格差幅不大,只是约30%,却更为安全与健康。”

李秀鸾指出,有机蔬菜可以尝到菜根香,举例有机芥兰花在咀嚼时会尝到菜的甜味,不是一般普通芥兰花可以相提并论的。不过,她指出,有机蔬菜因为不含化学农药,所以在摘菜时可能会出现蜗牛与蚯蚓,但这显示蔬菜更安全食用。

农民没坐地起价

虽然有机蔬菜市场需求量增加,但有机蔬菜农民未因此而趁机调高价格牟利。

霹雳仕林河有机莲藕种值者黄佩玲指出,她不了解有机蔬菜需求量增加的真正原因,但本身的莲藕销量确实增加了整30%,而其他有机蔬菜农民也面对农产品不足以应付市场需求的现象。

她指出,一般上,有机蔬菜的价格趋稳定,不像普通蔬菜般浮动不定,一旦面对雨季供应量减少时就出现大幅涨价。她说,目前,有机莲藕的市场价格维持在每公斤30至35令吉,至于普通莲藕每公斤约介于18至20令吉,若遇佳节期间价格更高,但有机莲藕价格常年维持不变。

她指出,莲藕从种植至采收所需的时间约为3个月,而且工作量繁重,必须下水采收,避免折断莲藕,或是莲藕孔泥塞而影响品质,因此每公斤30令吉的价码还是可被消费人接受的。

黄佩玲的夫婿欧永强5年前将普通莲藕转型为有机莲藕,相信是西马唯一有机莲藕耕者。他俩的公司拥有3座莲藕池,每日可供应约300公斤有机莲藕。由于需求量增加,该公司目前正在开垦第4座莲藕池。

仅1%国民购有机食品

金马仑有机蔬果有限公司东主李鸿成指出,国内有机食品消费人口只占人口比重1%以下,管控令期间有机蔬菜市场确实增加了逾30%,他推测是因为这一群消费人在家煮食的时间多,所以推动了有机蔬菜市场。

“我们有机菜农耕业者,都是在统计市场的需求量后才栽种,因此需求量的增加,必然造成市场供不应求,因此在管控令期间,冷房囤积的蔬菜,全部都售罄。”

他表示,由于人们意识到有机食物可提高人体抗体,因此冠病疫情也推高了有机食品的市场。

李鸿成虽然拥有本身的运输团队,但在行动管控令期间因工作时间限制,以往午夜12时上车的蔬菜,却须预早5、6个小时上车,结果影响了蔬菜品质,令消费人颇有微言。

有机菜面对人手问题

他指出,有机菜面对最大的是人的问题。

“其实有机蔬菜买回家后,须妥善处理才耐存。首先,必须打开包住的蔬菜,让风扇吹一阵子,然后将不美的菜叶去掉,再风吹一下,才用报纸包好入袋置放雪柜中。”

他指出,目前国内最大的有机食品消费市场以雪兰莪州居首,第二是吉隆坡,槟城排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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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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