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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独家】供应劣质防疫品 员工染疫雇主挨告

独家报道:梁仕祥

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导致全球医疗和防护用品需求暴涨,例如口罩和洗手液皆供不应求,甚至一度出现断货和售价飙涨的情形。

随着疫情已经受控,国人也已陆续回到工作岗位,雇主也需按照政府规定,在工作地点提供防疫卫生用品。

但是,疫情期间有不少假货横行,尤其管控期间十分盛行的网购,更易买到山寨货或劣质产品。

律师指出,雇主若贪小便宜购买劣等防疫用品供给员工,可被视为没有提供安全工作环境。

若员工不幸感染疫病,公司恐怕会挨告得不偿失!

职场安全  雇主有责

须慎查防疫品真伪

今年4月时,大马参与了由国际刑警组织展开的Pangea第13号行动(Operation Pangea XIII),打击全球非法药物和医疗产品销售。

此取缔行动在短短一周内,就成功截获全球数以万计的假药、假洗手液和劣等口罩,总值超过1400万美元(约6000万令吉)。

思纪龄(Skrine)律师事务所指出,许多国家为了防疫而实施行动管控,让困于家中的民众不得已网购重要的防疫卫生用品。

令人担忧的是,借此局势牟利的无良商户在激增。如果雇主不慎购买了劣质防疫用品供给员工,导致员工不幸染病,有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是牢狱之灾。

思纪龄合伙人郭佩仪接受《南洋商报》专访时指出,根据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OSHA)第19条文,倘若雇主未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触犯第15条文下被判有罪,其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则触犯法令期间担任董事、经理和秘书的人士皆可能在同一刑事诉讼中与该法人团体共同被起诉,或个别被起诉,并可能被判同等罪。”

至于在OSHA的规定下,雇主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法律责任,是否包含供应防疫卫生用品,则会按不同情况而异,这取决于工作领域及性质,以及感染风险。

即使雇主并非有意供应员工假货或有缺陷的防疫卫生用品,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面对员工的民事诉讼。

向制造商索保证书

郭佩仪点出,虽然尚未有案例法的明确规定,但倘若雇主无法按照OSHA,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其所应负起的法律责任普遍上属于“严格责任” 。

”这意味着,即使雇主并非有意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不安全的防疫用品,就算在采购时没有疏忽大意,雇主还是得负起法律责任。“

她提醒,如果雇主可以证明在采购时已采取了合理的步骤,和谨慎地检验了产品的质量与真伪,则能降低被判须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

“因此,公司应该向防疫用品的供应商或制造商,索取相关的保证书,尤其需确认对方会弥偿员工和其他第三方人士因为使用口罩、手套和洗手液后所导致的索偿。”

员工方面,如果可以证明是因为雇主无法提供正规的防疫用品而导致其染疫,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控告公司疏忽,索取赔偿。

雇主忽视防疫风险

虽然事态严重,但思纪龄在疫情期间,并未收到很多相关的咨询。雇主大多想了解的与雇佣有关,例如薪资和居家工作等问题。

鲜少有雇主提起提供假货或劣等口罩、手套和洗手液给员工的问题。这风险也因而继续被忽视了。

郭佩仪指出,冠病对社会各层面的影响是史无前例的,即使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商企也还只在开始摸索着各种因为疫情引起的问题。

“我们相信,迟早会听闻因为工作场所出现冠病感染群,导致染病的员工提告雇主的个案。”

因此,她建议,雇主在极尽所能防疫同时,也应趁早了解如果疫情在职场爆发,雇员会有索偿的可能性。

社险职险非雇主护身符

大马社会保险机构在4月8日时公布,承认冠病为职业疾病,并允许在工作期间染疫的员工向该机构索偿。

但是,社会保险机构仅会提供员工在医疗和财务方面的援助。

思纪龄律师魏仰竖指出,社会保险机构很可能不会承保雇主因为刑事起诉而受到的罚款,以及来自雇员的索偿。

至于一些职场保险,虽然可能会承保罚款和索偿,但仍需取决于个别保险配套的实际条款与条件。

“大部分的职场保险的传统用意,是为了承保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例如因为机械故障造成的工伤。 在职场上染病,可能是不被保障的情景之一。”

没强制提供员工口罩

国际贸易与工业部(MITI)和人力资源部颁布的标准作业程序(SOP),都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厂或工作场所的入口和公共空间,提供免洗搓手液。

大部分的SOP也规定员工必须佩戴口罩。

另外,从8月1日开始,政府已立法强制国人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不过,政府颁布的SOP没有规定雇主或公司必须提供口罩予员工使用,也没有明确提及有关手套的供应。

据报道,职业安全及卫生局(DOSH)的砂拉越州分部在今年2月的疫情高峰期间颁布,雇主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员工在工作时免受冠状病毒的侵害,例如提供口罩防疫。

保障员工安全须切实可行

OSHA规定,雇主必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确保所有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福利。

根据OSHA第三条文,是否“切实可行”取决于:

●有关危害或风险的严重程度

●对于有关危害或风险的认知程度,和懂得消除或缓解危害或风险的方法

●是否有消除和缓解风险和危害的方法

●消除和缓解风险和危害的成本

思纪龄指出,OSHA规定的“合理且切实可行”,是否包括雇主必须提供口罩和手套防疫,取决于工作领域与性质,以及感染风险。

例如,每日频繁接触客户的服务业人员,以及长时间在人员众多和狭小空间工作的制造业员工,感染疫病的风险更高,因此更需要雇主提供口罩和手套。

思纪龄建议,商企应先咨询负责健康及安全的内部人员以及法律专家,对公司目前的健康及安全政策做风险评估,以确保符合OSHA的标准。

确保获监管机构批准

思纪龄指出,要确保买到受监管的正规产品,最快和简单的方法是确认该产品是否已经过监管机构的注册或批准。

其中,洗手液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家用洗手液,属于美容产品。

第二类是医疗级别的洗手液,通常供医疗工作者在医疗设施上使用,被归类为药剂 ,更准确的说法是仿制药物品 的一种 “非处方药品”。

这两类产品的进口、制造和售卖,都受到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的管制。其中医疗级别的洗手液必须经过注册,家用洗手液的商业活动也需先通知NPRA。

查证NPRA网站

商家和消费者可以通过NPRA的网站,或者NPRA的官方应用程式“NPRA Product Status”,来查证产品。

不过,用于消毒物件表层的消毒剂,属于一般消费产品,不属于美容产品或药剂。

售医用手套口罩须有执照

至于向一般市民销售的家用口罩和手套,不属于医疗器材。但是,手术口罩,以及医用口罩和手套,都必须经过医疗器械管理局(MDA)的注册,才能进口、出口或在市场上销售。

有意进口、出口和销售任何经注册医疗器材的商家,必须持有政府颁发的执照。

MDA的网站有提供搜寻功能,供国人查证医疗器材和产品是否被注册。

经过监管单位注册的防疫卫生用品,一般来说大概率符合所规定的安全及有效性的标准。

例如,正规的洗手液必须含有至少60%的酒精,而无酒精的洗手液则必须要有充足的科学根据文件支持。

避免通过社媒购买

若是网购,思纪龄建议商家先问清楚卖家关于制造商的详情,如是否有相关的证书和准证等。

另外,应尽量避免直接从社交媒体平台,如面簿、微信和WhatsApp向不知名的卖家直接购买防疫用品。

商家应该在可靠的线上平台采购,并在购买前阅读消费者所写的产品评价。

尤其有实体照片为证的消费者点评,有助于用来和卖家的广告图比较。

遇欺诈可提高索偿

购买劣等防疫用品的受害公司,可以引用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和1957年商品销售法令,将卖家控上法庭并索偿。

此外,我国也有消费人仲裁庭,可让消费者以较便宜的途径去索偿。

虽然仲裁庭通常只接受来自个人的投诉,但商企若想谨慎行事,也可在走到告上法庭这一步前,先去咨询仲裁庭,作为消费者的它们是否符合仲裁的资格。

至于网购的商品,大部分的电商平台现在都有退货政策,让买家可以为买到劣货要求卖家退款。

如果卖家拒绝,大多数的平台还有另一管道让买家抗辩,并由第三方独立评估买家的理据。

可向政府机构投诉

如果所购买的产品本应与官方注册或本应获得批准,消费者可以向相应的监管机构投诉。

例如,买到未经注册/未经批准的洗手液或已经注册/已经批准但却造成任何不利或负面效应的洗手液,则可向NPRA投诉。

同样地,购买本应注册为医疗器材而未注册的外科口罩或医用口罩和手套,或医用口罩或手套质量低劣,则可向MDA投诉。

NPRA和MDA查证后,可以命令卖家从市面上召回相关产品。

最后,受害者也可根据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交付财产)报警处理。

(思纪龄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提供一般资讯用作参考,并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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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大抗疫

李克强:保障防疫需求 合理进口急需物资

(北京22日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推动经济巩固回稳基础、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确定加强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措施,保障群众生活需求、防疫物资和用药需求,并加强国际合作,合理进口急需品。

据央视新闻报道,会议说,随着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序推进落实,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明年经济增长打好基础。

近期有关部门要再次督导地方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扛起稳增长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协调解决问题。

会议说,元旦春节临近,要继续抓好生活品保供稳价。尽快解决有些地方物流“最后一公里”不畅问题。压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双节生活品供应充足和物价平稳。切实保障群众防疫物资、用药需求,并加强国际合作,合理进口急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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