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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文件罚最高10万 转移定价调整征附加费

报道:廖梅芳

(吉隆坡6日讯)今年1月1日生效的2020年金融法令,将对无法提交转移定价文件(transfer pricing)的企业施加2万至10万令吉的罚款,以及对转移定价的调整征收5%附加费。

TraTax税务专家乐卡纳登指出,过往,企业只需准备转移定价文件,新法令下,企业必须在内陆税收局要求的30天内提交,否则将被罚款;更严厉的是,每个转移定价调整,将被征收5%的附加费。

“不论转移定价是否促成额外缴税,转移定价调整都会征收5%的附加费。5%的附加费相当重,而且不是施加在税额,反之是转移定价调整值。”

他强调,跨国企业和大企业都会进行转移定价,内陆税收局上门审计时,会要求企业出示转移定价文件。 

他说,从法律字眼来看,未提交转移定价文件的惩罚,可追溯到往年的有关文件,因此TraTax劝告企业自我评估以准备过去7年的转移定价文件。

乐卡纳登向《南洋商报》重点分析2020年金融法令对企业界转移定价的冲击。

这项法令于去年12月31日在宪报颁布,今年年头生效。

加重企业成本

针对最高5%的附加费,乐卡纳登举例说明了由于公司的收入和/或激励状况,相同的100万令吉的调整额如何导致不同的罚款,换言之,进行转移定价的每家公司都会被征收5%的附加费。

他假设企业的转移定价为400万令吉,不过内陆税收局只接受300万令吉,于是就会对100万令吉征税。

“转移定价调整后,企业在100万令吉上被征税,除了征税,再加上迟纳税的罚款和附加费,这笔开销必定让企业吃不消。

“新法令实施后,将加重企业准备转移定价文件的成本。”

先缴税后理论

乐卡纳登进一步指出,新法令赋权内陆税收局总监不接受转移定价的形式。

他说,一直以来对征税不满的企业或个人,都可以向内陆税收专员上诉,可是现在必须先付清税额,然后才跟专员或到法庭理论。

不过他说,法庭如何从现有的条文和其他法律原则来看待这点(先付清税额),还有待观察。

“毕竟法庭针对纳税人提出的司法检讨所发出的暂缓令,可能受到新法令的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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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电力成本转嫁机制 附加费单位以仙计

(亚庇7日讯)电力实施成本转嫁机制(ICPT)引民困惑,沙巴电力有限公司(SESB)澄清,沙巴和纳闽联邦直辖区实施的上述机制,是向用户征收以几仙而非几块钱为计算单位的附加费或回扣。

该公司总执行长莫哈末耶谷嘉法表示,成本转嫁机制实施的期限为6个月,即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附加费率为每千瓦时7.21仙。

据称电价上涨是由于实施了每千瓦时7令吉21仙的成本转嫁机制所致,进而引发电力用户的单位,为此,莫哈末耶谷嘉法今日发文告,作出上述回应。

莫哈末耶谷嘉法说,上述机制是一项由联邦政府批准,能源委员会在奖掖监管框架(IBR)下监管,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制。

“至于沙巴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的奖掖监管框架,是在2022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作为为期3年的第一个监管期。”

他解释,成本转嫁机制的回扣或附加费没有在2022年实施,是因为它已被政府吸纳。

“自2023年1月1日起,成本转嫁机制的附加费开始以每千瓦时10.04仙的附加费率收取,为期6个月(截至去年6月为止)。随后,在7月1日至12月31日为止,附加费率下降至每千瓦时2.11仙。”

“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附加费则是每千瓦时7.21仙。”

低电压用户不受影响

他还说,政府已同意耗资1亿6170万令吉,为针对性用户提供成本补贴,以尽量减少他们受到成本转嫁机制的影响。

他表示,换言之,低电压的国内或非国内用户,都不会受到此次最新实施的附加费所影响。

“有关机制让电力公司,如沙巴电力有限公司,能够克服燃料成本和发电成本的变化(不论增加或减少),并通过每6个月的电价向消费者作出公布。”

他表示,有关成本的调整都会以回扣或附加费方式呈现。

“沙巴和纳闽自2023年开始,实施有关回扣或附加费的机制,而作为监管机构的能源委员会或现在的沙巴能源委员会将在每6个月进行一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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