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亿尊机构成功委8新董事
许嵄智李华清出局

许嵄智(左)及李华清不再是亿尊机构的董事。(档案照)
许嵄智(左)及李华清不再是亿尊机构的董事。(档案照)

(吉隆坡19日讯)随着亿尊机构(STONE,7143,主板工业产品股)撤销对新董事部及股东诉讼后,委任8名新董事,“当权派”拿督许嵄智及拿督李华清不再是该公司的董事。

亿尊机构昨天向交易所报备,8名在5月30日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的新董事,得以履行董事职务,分别是马志昌、拿督阿都阿兹、刘永达、拿督吴文祥、陈伟学、阿南达古玛和符崔伟。



从2002年至2011年,担任亿尊机构执行主席的阿都阿兹,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吴文祥、刘永达、阿南达古玛和符崔伟皆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而陈伟学和马志昌则担任非独立执行董事。

余清守留任执董

另外,亿尊机构大股东拿督余清守续担任执行董事。

余清守和拿督李凤英是该公司两大股东,分别持有9.45%和22.29%股权,早前以“挑战派”的姿态召开股东特大,成功罢黜前董事许嵄智和李华清。



另外,亿尊机构也向交易所报备,吉隆坡高等法院驳回了Quantum March私人有限公司向亿尊机构、余清守、李凤英和梁伟彬(译音)提出的临时禁令。

之前Quantum March公司入禀法庭,提告亿尊机构、余清守、李凤英和梁伟彬诽谤,并追讨经济损失。被驳回后,Quantum March须替支付5000令吉堂费。

亿尊机构今天报26仙,跌1.5仙或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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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亿尊前副董事经理 违证券法上诉被驳

(吉隆坡9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宣布,联邦法院已在本月7日驳回了亿尊机构(Stone Master)前副董事经理拿汀陈翠美的上诉许可申请,后者再次提出上诉的期望落空。

上诉庭已在今年3月3日,宣判陈翠美上诉失败,维持高等法庭在2019年12月17日作出的有罪判决。陈翠美因为违反证券法,对亿尊机构造成1154万令吉不当损失,因而在2016年9月23日被证监会提控。

此前,亿尊机构取得23家外国公司在大马及新加坡的产品代理权,并向相关23家公司在本地的代表支付1159万令吉不可退款抵押金。

不过,证监会发现,上述款项中的1154万令吉,被转账到陈翠美的私人银行户头。

高庭在2019年12月判陈翠美有罪,需要向证监会支付1254万令吉,包括上述被侵吞的1154万令吉,还有100万令吉的罚款,同时她在5年时间内,禁止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

随着上诉许可申请被驳回,如今联邦法院也勒令陈翠美向证监会支付3万令吉的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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