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取消预约须付5元
Grab:遏止“滥用”乘客

(吉隆坡22日讯)电子召车公司Grab澄清,其更新乘客取消预约政策下征收的3至5令吉费用,仅适用于“故意滥用”平台的乘客。

该公司大马营运主管拉希苏克表示,滥用该平台的人只占该公司平均每天客户0.5%左右。



他今日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说:“我们取消乘客的政策,实际上是为了遏制故意滥用取消。我们通过我们的数据观察到延迟取消或未出现的趋势增加。这个问题影响了整体预订的少数。

“我们每天约有0.5%的预订被展延或取消,甚至被乘客爽约。这些是我们针对此政策的目标,而非绝大部分的客户。我们将严厉打击任何故意滥用我们系统者。

“在这种情况下,延迟取消是指在接获Grab通知与司机匹配的5分钟后取消的乘客。在5分钟之前取消将不会受到任何处罚。罚款范围从3至5令吉,具体取决于乘客订购的服务。”

Grab是于日前宣布更新取消预约政策,从本月25日起乘客预约司机后5分钟取消行程,或司机等候逾5分钟后仍不见乘客现身(或GrabShare是3分钟)的两种情况下,将被征收3至5令吉的费用。



反应

 

要闻

Grab 8677万罚款撤销 竞委会上诉2月8日裁决

(布城20日讯)针对大马竞争委员会(MyCC)上诉挑战高庭撤销对Grab及其两家子公司因涉嫌反竞争行为开出的8677万令吉建议罚款,上诉法庭择定明年2月28日作出裁决。

大马竞争委员会代表律师今日向马新社证实了以上裁决日期。

以法官拿督南达巴兰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周一听取了大马竞委会和Grab、Grabcar私人有限公司和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代表的论述后,决定推迟了裁决日期。

另两司分别是法官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末卡马。

竞争委员会的上诉是针对去年7月6日高庭的判决,法庭授予Grab及其子公司申请司法检讨的请求,并撤销了拟定的罚款。

该案件源于2019年12月,竞争委员会提议对Grab及其子公司处以8677万令吉罚款,指控它们通过对司机施加限制条款,禁止其为竞争对手提供广告服务,滥用市场主导地位。

2020年,高庭因认为Grab及其子公司提起司法检讨的申请“为时过早”,因拟定的决定尚未最终确定,拒绝其申请。

Grab对此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4月,上诉庭批准Grab的上诉,并将案件发回高庭审理。

2022年,联邦法院驳回了大马竞争委员会针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上诉申请。高庭随后于2022年开始审理这项司法审查。

本周一,竞争委员会首席律师丹斯里汤米汤姆斯辩说,这些公司申请司法审查为时过早,因为这些公司尚未走完竞争法规定的上诉程序。

该3家公司代表律师拿督马力英迪亚则表示,竞争委员会指拟议决定只是调查过程之一的说法存有缺陷,他指出竞争法第36(1)条规定,拟议决定是在调查完成后才发布。

视频推荐: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