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国行和证监会重申
数字不是合法货币

(吉隆坡6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与国家银行今日联合发表文告,阐明数字资产的发行和交易的监管,并重申,数字货币不是大马合法货币。

根据文告,数字资产指的是数字货币和数字代币。



文告指出,证监会将会监管首次代币发行(ICO)和数字资产在国内交易平台的交易。

且目前正在撰写监管条例,以证券相关法律监管数字资产,确保交易公平有序且保障投资者。

文告还指出,若涉及付款功能的ICO发行商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都必须符合国行有关付款和货币相关的监管条例。

此外,ICO发行商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也必须遵守证监会防止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指南。

国行还重申,数字不是大马的合法货币。大众要小心评估数字资产的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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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行与数金融机构合作 研究批发数字货币潜力

(吉隆坡10日讯)国家银行正与数家选定的本地金融机构合作,通过概念验证(POC)研究批发型中央银行数字货币(CBDC)的潜力,旨在改善大马的批发支付系统RENTAS。

据财政部称,国行还参与了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BIS Innovation Hub)组织的各种跨境批发数字货币和创新项目,包括“邓巴计划”(Dunbar)、“Mandala”计划、“Rialto”计划和“mBridge”计划,国行在这些项目主要作为观察员。

“该些项目探索使用分布式账本科技(DLT)和央行数字货币等的应用,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

该部声明,国行参与这些项目的目的,是提高机构和金融业对央行数字货币的理解,为未来可能的发展做好准备。

有关声明是回应上议员丹斯里莫哈末哈尼法在国会的提问,后者询及令吉的央行数字货币(CBDC)发展情况,以及国行在这一努力加快步骤的事宜。

财政部强调,任何关于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决定,都将由国行根据国家利益及有效管理风险的能力进行评估后作出。

央行数字货币分为两种类型,即零售央行数字货币,以供公众进行日常交易;以及批发央行数字货币,主要供机构之间的金融交易结算。

目前,国行致力于确保大马现有的国内支付系统保持安全、高效,并足以支持国家经济需求,包括支持实时数字支付。

财政部补充,现有货币金融政策工具对于维护国家货币金融稳定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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