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法律经济观点考量产品
银行须管制区块链服务

阿都拉欣(左起)、拉马兰、拉斯马克、井土和志及戴安娜参与由依里亚主持的讲座。

(吉隆坡5日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不分疆界和权限,因此有意管制区块链技术产品的国家,应该进行更多国际上的合作,以达到有效率的管制。

律师拉马兰说,管制使用区块链技术的银行服务,必须确定是在管制体系还是管制活动。



拉马兰认为,在使用者日益增加、技术性质和中介因素下,会出现从体制管制转为对活动的管制。

他今日是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配合亚洲仲裁周举办的研讨会上这么说。

拉马兰是MLP-Mundkur 律师楼创办人。他说,管制银行的关键因素为确保系统稳定、市场效率、保护消费人利益,一些国家甚至还考虑偏远国家和发展落后地区所获取的银行服务。

他指出,一些国家是因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产品,才出现管制的考量。

“当现有产品开始转向使用技术时,就会出现现有条例是否适用及需要修改的问题。



“就以加密货币为例,有者当它是资产、支付机制或增值工具。

“不论是封闭或开放式平台,这方面的管制必从法律、经济,甚至政策观点出发,以确定所要达到的管制及管制的方式。”

拉马兰说,鉴于各国对加密货币的定义各异,所以出现同类产品,管制各异的现象。

马新监管沙盒正确

他指马来西亚和新加坡推行监管沙盒是正确的做法,因为这有助鉴定可能出现的问题,然后才从中发展管制措施。

他说,管制区块链技术产品,必须清楚管制的用意,是为了达到保护还是推动的作用。

他强调,国际上的合作有助取得完善管制,因为技术无疆界和国际权限之分。

他认为技术发展一日千里,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加速才跟得上发展。

讲座主题为“创建新亚洲:一系列的机会”。

讲座由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法律服务副主任依里亚主持,另外4名主讲人是国家石油公司战略研究及企业战略主任阿都拉欣、驻马大使馆经济参事官井土和志、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法务顾问戴安娜米查丽薇及日本Nishimura & Asahi’s国际纠纷部律师拉斯马克。

纳班:全世界正在推行第三方资助仲裁政策。

应试推第三方资助仲裁

律师拿督纳班指出,虽然本地司法界很难接受第三方资助仲裁的概念,但是大马应该尝试力推这项政策。

他说,虽然我国有胜诉酬金政策,但大马业界还是很难接受。同样地,本地律师在一开始也不容易接受第三方资助仲裁。

不过,他认为我国应该尝试推行第三方资助仲裁政策,并从中学习。

纳班也是本地Messrs Lee Hishamuddin Allen & Gledhill律师楼代表。

第三方资助仲裁指的是,由第三方与当事人达成的合作协议,支付当事人于仲裁中的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若受资助当事人胜诉,第三方资助人会收取仲裁裁决金额中特定比重或其他经济利益作回报;若败诉,也无需还款。

新加坡香港已推行

目前,大马尚未推行第三方资助仲裁政策,但新加坡与香港已实行。

纳班在“马来西亚业务:共享解决方案”研讨会中说,即使如此,大马还是应尝试推行第三方资助仲裁,因为全世界正在推行该政策。若我国不这么做,将导致一部分人士失去这项选择的机会。

逊达拉朱(右)赠送纪念品给肯尼迪。

替代纠纷解决方式   应付社会需求变化

亚洲-非洲法律咨询组织(AALCO)总秘书肯尼迪格斯顿教授说,替代纠纷解决方式(ADR),可应付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他说,全球化时代下的人际交往,包括国际商务和贸易来往的加速,最终促成更多冲突和纠纷,情况更趋复杂。

他指这种发展引来更加专业化和及时的关注。

肯尼迪今日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配合亚洲仲裁周举办的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说。研讨会主题为“发现差异:亚洲的经验”。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前称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KLRCA),这是中心改名后引来的首个亚洲仲裁周,今年也是中心成立40周年纪念。

弹性解决“双赢”方案

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总监拿督逊达拉朱博士在研讨会上致欢迎词。

肯尼迪说,弹性的替代纠纷解决方式,可促成“双赢”方案,而不是“兴讼的零和游戏”。

他说,替代纠纷解决方式日渐取代和渗透传统的法律争议方案,而且一些情况甚至作为辅助。替代纠纷解决方式以开始模仿正式流程,而且成为法律系统其中一部分。

“更加制度化的纠纷解决程序,已有评论者将之比作‘适当’或‘均衡’的纠纷解决方案,而非惯用的‘替代’。

“全球化将亚洲大陆推进到全球经济版图前线,因此在全球经济开放中得到直接好处,在这种情况下,仲裁也就成为解决纠纷的关键机制。

“日益增加的跨境交易、贸易和投资,需要更快和经济的纠纷解决途径,因此亚洲在国际商业仲裁的角色日益重大。

“替代纠纷解决方式是多层面的,除了各造的争议获得有效的化解,商业关系也继续保持融洽。”

肯尼迪以一名母亲化解两名女儿争抢一个橙,最终取得双赢的例子,母亲向两名女儿了解后,原来是长女要吃橙,幼女要剥橙做蛋糕。“双赢局面就是,橙给长女,幼女剥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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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在银行任职 竟然要签这种誓约书!

(高知6日讯)日本四国银行(Shikoku Bank)一份138年前的誓约书,近期引发热议。

奇闻网站Oddity Central报道,原来誓约书内容要求,若有职员被发现盗窃银行资产就必须切腹,以死谢罪。

据报道,这份誓约书可追溯至1886年,也就是四国银行前身“第37国立银行”时期,行长三浦及全体职员共23人按下“血印”签署而成。

根据银行官网,誓约书写道“交易中若有任何诈欺行为,将以私人财产赔偿并且切腹谢罪”,传达出身为银行职员及社会一份子的伦理观念责任感,因此被当作四国银行的“至宝”,保存与流传下来。

四国银行这份誓约书很快引发热议。许多人认为以现代角度来看,誓约书荒谬又不合时宜,但也有人打趣称“要把钱存进四国银行”。面对媒体询问,四国银行仅称“官网上发布的信息均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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