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竞争委会批班轮协议豁免令

(吉隆坡21日讯)大马竞争委员会决定批准国内班轮协议,包括船舶共用协议(VSA)与自愿讨论协议(VDA)的豁免令,但班轮运输服务必须物流业者或任何人都不能定价、建议价格等。

这项豁免令将从7月7日起开始,为期2年或直到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宣布取消为止。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是在听取民众、业者及相关政府部门回馈后,做出这项决定。

该委员会在文告中说,该会曾于2014年批准相关豁免令,而豁免令将于7月6日截止;大马船主协会及大马船运协会已于3月6日提出更新申请。

反应

 

财经

豁免船舶共用协议
竞争委会:利多于弊

(吉隆坡13日讯)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总执行长依斯干达说,该委员会豁免有班次油轮运输服务业的船舶共用协议(VSA) 及自愿讨论协议(VDA),是因为这类协议对竞争的不利影响与所提供的福利成正比,简而言之,就是利多于弊。

他说,这类协议外在像是卡特尔模型(Cartel)的串谋行为,评估后,竞争委员会接受班次油轮运输服务业申请豁免,符合2010年竞争法令第5条文下的条件。



“这些条件是班轮运输协议产生重大可识别的利益,以及好处大于卡特尔问题。

依斯迈法鲁吉(左起)、阿占尼桑、依斯干达和达丽莎出席公众咨询会。

“在这个情况下,竞争委员会于2014年给予船舶共用协议及自愿讨论协议3年豁免期,之后也获得延长至今年7月6日。”

依斯干达今日出席班次油轮运输服务集体豁免的公众咨询后,接受记者的访问时,这么说。

他说,马来西亚船主协会(MASA)及马来西亚船运协会(SAM)要求船舶共用协议的豁免期再延长3年。

他说,竞争法令要求竞争委员会征询民意,所以今天举办这次公众咨询。



他说,除了公众咨询,竞争委员会也通过其他方式收集各界的回馈和意见。

“在讨论和分析所有意见后,我们会宣布决定。”

出席公众咨询的包括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法律组主任达丽莎、商业及经济组主任阿占尼桑及助理主任依斯迈法鲁吉。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