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美女作家遭诱奸后自杀 
台议员揭“狼师”身分

林奕含自缢轻生,被“补习名师”诱奸的遭遇震惊全台。

(台北3日讯)台湾年仅26岁的才女作家林奕含日前自缢轻生,父母发声明爆出遭补习“名师”诱奸阴影是纠缠女儿的梦魇,事件震惊全台。

高雄市议员萧永达昨早开记者会,公开狼师的个人资料,称其全名叫陈国星,有“补习界马英九”之称。



萧永达昨强调,拿自己政治生命作赌注,对于有关指控愿负所有刑事与民事法律责任。

他称,该名师或许没有法律、行政责任,但应该负起社会责任,出面向父母、受害者及社会道歉,退出补习界,也呼吁政府提高补习班的管理标准。

无独有偶,台南一家补习班昨亦发出声明,指出即日起与国文补教名师停止课程,改由同体系的其他两位老师授课。据悉,上周六该名师即没有来上课,现在也联系不上他本人,听说他出国了。

另一方面,北市议员王威中今天指控,诱奸林奕含导致自杀的陈国星,经查连续10年以文创公司承包北市府28件标案,且光靠每年市立图书馆的《台北市年鉴》,陈国星至少拿走1000万元台币(约143万令吉)。

他补充,北市府教育局、卫生局、观传局到动物园的十余件标案也由该文创公司得标,因此质疑北市图与各局处连年放任围标,要求政风处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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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付网络霸凌 阿莎丽娜:非限制言论自由

(吉隆坡1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通过2024年刑事法典修正案和刑事程序法典修正案,旨在加强对霸凌行为,特别是网络霸凌的法律应对。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昨日指出,这一修正案的核心目标是建立有效机制以防止骚扰、保护社会,尤其是儿童,而非限制言论自由。

新增“依莎条款”

在为该修正案进行二读和三读总结时,阿莎丽娜说,修正条文旨在提供全面保护,以应对数字时代日益复杂的霸凌问题。 

阿莎丽娜特别提到新增的第507D(2)条文,并将其命名为“依莎条款”(Esha clause)。

该条文的设立旨在防止类似悲剧的发生。

她指出,29岁印裔女网红依莎(原名拉结丝瓦莉)在遭遇网络纠纷和大批假账号辱骂后,曾向警方报案并表示会抗争到底,但不堪心理压力,最终在7月5日轻生。

阿莎丽娜表示,依莎在去世前一天曾向警方报案,认为警方会提供保护,但最终发生悲剧。她提到,许多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并没有足够的法律来应对霸凌及网络霸凌问题。

应对数字时代挑战

她进一步指出,刑事法典中的多个条文,如第503、504、505、506、507、508及509条文,未能充分考虑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挑战。

以依莎的案件为例,网络霸凌中的侮辱和威胁言论常常是关键证据,但却难以被执法单位有效收集。

根据新增的第507D(2)条文,任何人若意图激怒他人,导致他人自伤或伤害他人,或明知言辞或行为可能引发愤怒并造成伤害,均构成犯罪,定罪后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如果受害者因此企图轻生,罪犯可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网络霸凌文化蔓延

阿莎丽娜还指出,年轻一代已出现网络霸凌文化,部分人通过数字平台隐藏身分,使用假账号或化名进行霸凌行为。

她解释,匿名使得这些人无需承担现实的责任,因此敢于霸凌。

她说,在现实生活中,诽谤和侮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但在24小时不间断运作的数字系统中,隐匿身分的霸凌者却难以追责。

“伤害”定义更明确

修正案还对“伤害”一词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考虑到不同个体的心理承受能力差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人能够承受强烈的言语攻击,而有些人可能因一次攻击而无法恢复。法律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每个受害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她希望在新法令生效之前,相关部门和父母能够共同努力,让社会各界意识到霸凌、骚扰和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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