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
公司享罚款优惠

(布城21日讯)所有财政年结在2018年1月31日、2月28日及3月31日的公司,若没有依时在7个月内提交2018年所得税报表,还是可以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享有罚款优惠,罚款可从最高300%减少到10%或15%。

内陆税收局发表文告说,2018年的公司所得税报表必须要在财政年结后7个月内提交。



“这意味着在上述日期财政年结的公司提交2018年所得税报表已截止,不过,它们还是可以“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截止日期前,提交所得税报表,可以享有罚款优惠。”

该局说,自愿申报计划首阶段是在3月31日结束,凡在4月1日前缴清税款的公司,只罚款10%。

“第二阶段则是6月30日,公司在7月1日前缴清税款者,则罚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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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达立:自愿申报2.0将结束 逃税者月底前应“自首”

(赛城16日讯)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阿布达立表示,希望向该局 “免除逃税指控”的逃税者,必须在本月底之前这样做。

这是因为,那些寻求根据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SVDP2.0),“重新开始”的人的最后期限将于本月31日结束,在此之后他们可能最终会支付巨额罚款。

期限结束将罚15%

阿布达立告诉《星报》:“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结束后,纳税人仍可自愿申报,但他们将被处于15%的罚款,而那些受到内陆税收局审计结果影响的人,将面临45%的罚款。”

他指出,受影响的纳税人很难反驳,因为在为期一年的计划中,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自首”。

他说:“他们现在最好站出来纠正他们未能申报的任何错误或收入。”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于去年6月6日实施,鼓励纳税人自愿申报此前未申报的个人、企业或额外收入。

追回8.9亿税款

阿布达立表示,截至4月30日,该计划已评估了9万7000宗案件。

他说:“内陆税收局从这些评估中征收了总计8亿9000万令吉的税款和印花税。其中涉及1万6000家公司和71名个人。这些不包括8000项印花税和704项房地产增值税评估。”

与此同时,阿布达立表示,昨天是非商业纳税人通过电子报税提交2023年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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