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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操纵新元基准汇率衍生品价
星展华侨银行在美被起诉

新加坡银行星展(DBS)和华侨银行(OCBC)被指合谋操纵涉及新元基准汇率的衍生品价格,在美国被起诉。

(新加坡3日讯)两家新加坡银行星展(DBS)和华侨银行(OCBC)以及多家跨国银行在美国被起诉,被指合谋操纵涉及新元基准汇率的衍生品价格。

根据路透社报道,两家美国投资基金公司在纽约提出这项诉讼。



这起操纵事件可追溯到2013年新加坡新元拆息率(SIBOR)和新元掉期利率(SOR)操纵丑闻,当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调查发现,20家银行的133名货币和利率交易员“数度尝试以不恰当的方式影响指标利率和汇率”。

除了星展和华侨银行,其他被起诉的银行包括花旗集团(Citigroup)、美国银行(BOA)、摩根大通(JP Morgan)、苏格兰皇家银行(RBS)、瑞士银行(UBS)、荷兰国际集团(ING)、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巴克莱(Barclays)、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edit Agricole)、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渣打银行(Stanchart)、三菱UFJ金融集团(Mitsubishi UFJ)、汇丰银行(HSBC)、麦格理(Macquarie)和德国商业银行(Commerzbank)。

两基金公司提出诉讼

两家提出诉讼的基金公司是FrontPoint Asian Event Driven Fund(简称FAED基金)和Sonterra Capital Master Fund(简称SCM基金),他们要求相当于损失三倍的赔偿。

FAED基金在诉讼中指,由于银行操纵和限制交易,导致它在美国交易的SIBOR衍生品价格被造假。SCM基金则指出,因为银行的操纵,它在涉及新元外汇远期交易时支付过高价格或获得的付款过低。



星展银行和华侨银行受询时均表示不愿置评。花旗集团发言人说:“指控没有根据,(我们)将极力辩驳。”

2013年,金管局谴责并惩罚20家银行,它们在提交SIBOR、SOR和多个外汇现货汇率的报价过程中,在监管、风险管理和内部管控方面都出现疏失,并规定其中19家银行,必须提交介于1亿元至12亿元的额外法定储备金,为期一年,期间不得享有任何利息,以作为惩罚。金管局去年归还了120亿元的额外法定储备金给这些银行,因为他们已采取行动加强治理。

金管局是在2012年7月,当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率(LIBOR)丑闻爆发后,连同新加坡银行公会和外汇市场委员会,对各大金融指标的制定过程展开调查。

在LIBOR丑闻事件中,巴克莱、瑞士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因涉嫌操纵LIBOR的制定,总共被英国和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罚款近25亿美元(33.6亿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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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从侨到桥:谈陈嘉庚陈六使兴学办校/安焕然博士

陈嘉庚和陈六使是同属福建同宗族亲戚关系。在经济事业上,陈嘉庚提携陈六使,而陈嘉庚也曾在事业上获得陈六使的经济支援。

在教育事业上,两人都是儒商君子企业家,热衷于兴办教育。一般公认,南洋大学创办人陈六使其办学精神实受陈嘉庚的影响,惟两人对教育的认知、行举和办学理念有共同点亦有差异之处,各有轻重和偏向。

虽言陈嘉庚是个“爱(中)国华侨”,但其兴学办校的精神典范不仅仅是“中国”的,也深深影响新马本地华人社会热诚兴办教育的传承,陈嘉庚兴学播下的种苖是深深扎根茁壮于马来西亚的。

带起华社办校精神

诚如新纪元大学学院中文系教授廖文辉所指出的:“陈嘉庚的精神典范一直是马来西亚华文教育发展力量重要的活水源头。”

华教族魂林连玉也曾在其《风雨十八年》说:志不在发财,一生为国为民族谋福利寻出路的陈嘉庚,其倾家兴学的精神在新马华人社会有巨大影响力,二次大战前后的兴学热潮,可以说是陈嘉庚带动起来的。

新马华社(特别是分家后的马来西亚华社)谈陈嘉庚,大抵亦皆以“毁家兴学”、“倾资兴学”来概括其办学精神。也因而,大马民间办学,言必及筹款捐献,热心华教。

当然,陈嘉庚办学也是有其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我们不能只看到他“倾资”的部分,而忽略其他办学教育理念的贯彻。

事实上,这种既豪爽捐资又带有教育理念办学的传统,亦扎根于新马华教之土壤。1950年代南洋大学之创办,创办人陈六使的登高一呼,带头豪气认捐500万,更是掀起新马华社兴办大学之高潮。

陈嘉庚和陈六使都是赤诚兴学办校之人。陈嘉庚在中国创办了集美学村和厦门大学,陈六使则是在新加坡创办南洋大学。间中有其“双陈”的办学精神和办学理念的传承和扎根,也有因时局的改变,在办学认知上出现不同的对比。

务实办学一脉相承

陈嘉庚是“爱(中)国华侨”,而陈六使则视新马是其第一故乡,要发展建设,要在当地创办大学。那是一种在地,从华“侨”到搭“桥”的转化。但不管是在何处办大学,其为国为民兴学办校的精神却是一脉相承的。

惟当年在筹办南大之时,陈六使的言论多聚焦于南洋大学创办的意义及其招生和教学媒介语等事而已,想来在创校筹款和办学实际的运作上,陈六使更在乎前者。至于校务的实际运作则交给校方(主要是校长)来管理和筹划。

惟就“双陈”的办学渊源与传承,相信陈六使也是认同陈嘉庚与时俱进,注重实用精神,“双陈”的务实办学理应也是一脉相承的。

在创办大学的捐资方面,陈嘉庚的“独资”的确明显,陈六使则是以认捐500万带头造势,掀动新马华社众人之力来“众筹”办学,具有群众基础。但不能说陈嘉庚没有此意识。

事实上陈嘉庚在兴办厦大时,把主要的楼层取名为“群贤楼”,即是带有其义涵。陈嘉庚认为厦大不是他一个人出钱办成的。而且陈嘉庚在世之时也不愿把厦大建筑楼层以他个人之名字命名。此乃“为公不好名”的一代儒商所秉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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