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购屋者协会向政府顾问理事会反映
延长交屋指令恐被滥用

郑金龙等候被安排会见政府顾问理事会。
郑金龙等候被安排会见政府顾问理事会。

(吉隆坡17日讯)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总秘书郑金龙说,协会向政府顾问理事会反映“延长交屋”(EOT)指令可能被滥用的问题,及建议允许公积金会员提款购屋。
郑金龙说,协会认为希望联盟政府的宣言,有助落实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他说, 政府顾问理事会给他20分钟时间陈述,他也把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理事会。
郑金龙今日会见以敦达因为首的政府顾问理事会后,接受记者的访问时这么说。
郑金龙说,在搁置房屋计划问题上,协会重申推行先建后售的概念。
他说,先建后售谈了20多年。
“我们建议10:90的基础,就是购屋者付10%头期,房子建好后开始付钱。
“我们建议明年开始在可负担房屋计划推行10:90原则,2020年提高到50%,2022年就强制推行。”
郑金龙说,协会已代表旧古仔路一项房屋计划的购屋者,到联邦法院寻求法庭宣判部长有权发出“延长交屋期”指令给发展商,是一项不良的法令。
他说,他提出允许公积金会员提款购屋的建议,因为户头存款都是会员的,有何不可?



反应

 

财经新闻

郑金龙:房屋发展法下可被控 “为何无烂尾楼建商被对付?”

(吉隆坡7日讯)“全国有这么多废置房屋项目(俗称烂尾楼),为何没有任何一个违规发展商受到惩罚甚至被起诉?”

马来西亚购屋者协会(HBA)总秘书拿督郑金龙说,1966年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2015年修订版)第18A条文下,任何造成废置项目的发展商可被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尽管如此,修订后的法令已在9年前生效,但迄今并没有任何涉及废弃房屋项目的发展商被起诉。”

根据“太阳报”报道,郑金龙指法律的有效性在于其执行以维护购屋者的权益,然而目前不见有关涉及废置房屋项目发展商被起诉。

立法如“装饰品”

他认为,即使是最完善的立法,要是没有严格执法来对违规者,这也只不过是“装饰品”:“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政府又如何解释(为何出现)越来越多有问题的房屋项目?

“这尤其是对废置房屋项目受害者最不公平。花费毕生积蓄买房,项目却被废置了,还要继续偿还银行贷款,这是一种创伤性的经历。”

郑金龙指截至两年前,西马记录废置房屋项目共有198个,有些甚至可追溯到1997年,而一些新的项目最近才被宣布为废置项目。

“这些统计数字并不包括政府或其机构被遗弃或被归类为 ‘废置或延迟 ’的项目,这些项目的数量几乎是被遗弃项目的三倍。”

去年2月,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宣布,截至同年1月31日,全国共有429个“烂尾楼”项目,包括7万零727个单位,涉及2万9147名买家。

所谓的废置项目是指那些进度比预定计划延迟超过30%或销售和购买协议(SPA)已过期的项目。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