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高庭发出第14号规则判决
亚航或需付4060万搭客服务费

(吉隆坡18日讯)针对未支付搭客服务费给大马机场(AIRPORT,5014,主板交通和物流股)的诉讼案,根据高庭的最新判决,亚航集团(AIRASIA,5099,主板消费股)需缴付至少4060万令吉机场税。

高庭今天不但驳回了亚航集团要求撤销被起诉的申请,还同意控方大马机场要求的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



更重要的是,高庭针对这个共3项诉讼的案件,发出法庭规则第14号(Order 14)的判决,意味着辩方亚航集团在此案处于劣势。

所谓法庭规则第14号的简易判决,是指当辩方针对被起诉而毫无抗辩理据时,法庭所采用的程序。

亚航集团需要支付4060万令吉给大马机场的子公司大马机场(雪邦),这是从去年7月至12月所拖欠的搭客服务费。

此外,高庭也下令亚航集团必须为这3项诉讼,每项支付8000令吉的法律费用,意味着必须额外交付2万4000令吉。

亚航会上诉



亚航集团的代表律师林德生(译音)已知会高庭会提出上诉。

法官阿兹玛奥玛的口头判决指,根据2015年大马航空法令第46项,大马航空委员会(MAVCOM)有权力设定相关费用,而大马机场则是获颁执照营运机场的单位,因此对此案发出法庭规则第14号(Order 14)的判决。

这起法律诉讼的起因,源于MAVCOM在2017年11月杪指,亚航集团所在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KLIA2),所有飞往东盟以外的搭客,从2018年1月1日起,搭客服务费从50令吉提高至73令吉。

不过,大马机场当时展延到7月1日方才生效。然而,亚航集团认为的KLIA 2的服务不及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因此不应该向搭客征收与KLIA相同的服务费,因此执意只征收50令吉。

大马机场因此起诉亚航集团追讨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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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太早卖大马机场股票少赚几百万? 公积金局:毫无根据

(吉隆坡14日讯)针对被批过早脱售大马机场(AIRPORT,5014,主板交通和物流组)大批股权,以致少赚数百万令吉,雇员公积金局否认此事,驳斥这说法“毫无根据”。

公积金局指,因为在严格的资讯隔离墙制度下,其基金经理之间并不晓得其他公司的非公开资讯。

由国库控股(Khazanah)与公积金局牵头的财团,于上月15日正式提出以每股11令吉,收购大马机场。

由于公积金局在截至今年3月底的一年内,脱售大马机场1亿3708万股股票,持股从2亿5108万股减至1亿1400万股,这期间大马机场平均股价为7.30令吉,远低于每股11令吉私有化出价,因此招来“过早卖股”的批评。

据《The Edge》财经周刊报道,公积金局通过电邮回应说,早在大马机场于1999年上市时,公积金局就已是股东,该局在管理投资上向来有策略性,为会员争取最佳回酬,一切投资决策皆符合该局长期投资目标的资产类别策略。

“我们严格遵守‘中国墙’(Chinese Wall)政策和程序,通过限制公司中可能滥用此类信息的部门获取重大非公开信息,防止在证券交易中滥用内幕信息,包括收购活动。

“我们所有的交易活动皆遵守2007年资金市场法令与相关条例,以及有关投资司法权限的所有法规。”

该局也强调,任何影射的说法都“毫无根据”,而且“不正确”。

“我们将继续专注于捍卫会员最佳利益,并确保一切做法符合法规,以及维护机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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