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7个月接1428诈骗案
贸消部拦截50网络广告

(布城14日讯)今年短短7个多月, 国內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就接获了多达1428宗网上诈骗的投报,而该部已采取行动,拦截其中50个存有诈骗成分内容的网络广告。

该部去年共接获2279宗投诉,一些已采取行动。



贸消部执法组主任拿督莫哈末罗斯兰指出,网络购物诈骗最常见的情况为货不对办。

“例如,消费者收到的商品不是所订购的商品、商品与广告不符;或者消费者想要购买高质量產品,却收到劣等商品等。”

“网购诈骗不仅仅局限于商品买卖,贸消部处理过一宗案件,即孩子将父亲的房子放上网招租,租客付款后,才知是幌子。”

他说,贸消部可援引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及2011年贸易事务法令,取缔线上及线下的诈骗案件。

  “目前,贸消部暂不要求任何网购平台,如:Mudah.my、Lazada网、拍卖网、及11街网,检查卖家的身分证号码后,才允许他们刊登广告出售物品。”



他表示,该部依据2012年大马消费人保护法(电子交易),只是规定网购平台业者须收集并整理商家的名字、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当局若接获任何消费者投诉,可以调查卖方。

网购业者自备仲裁机制

罗斯兰说,消费人可在任何欺诈情况下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向消费人仲裁庭及一些备有“在线争议解决机制”与补救渠道的网购平台提出申索及索赔。 

他指出,一些平台提供本身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援助,如Lazada、11street、易趣网及亚马逊。

  “消费者在网购时必须谨慎,例如分析商品价格是否合理,若太廉价,就应怀疑是否为赝品。”

他也提醒消费者应该检查商家的记录及资料,并尽量避免一次过付账。

此外,贸消部昨日也发文告指出,上述机制有助消费者一旦受骗,直接向平台管理员投诉,同时让消费者从该平台方获得赔偿。 

文告说,该部也会收集受骗者的报案纸,以便做记录;一旦证据确凿,违法者可在1999年消费人保护法令、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等法令下被罚款或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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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诈骗后报案竟遭嘲讽 母女轻生遗书控诉警方

(台北10日讯)台湾台北一对母女不堪被诈骗血本无归,而在家中自尽身亡。

台湾ETtoday新闻网报道,警方寻获死者的遗书,当中控诉报警求救时竟遭一名刘姓承办警员嘲讽,写下“警察叫我去死”。经查证实刘姓警员言辞不当,已将其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据早前报道,台北内湖区一对宁姓母女因误信假网红,被诈骗集团骗走新台币1200万元(约163.8万令吉),本月8日被发现双双陈尸家中。

警方查案时在死者家中寻获一封遗书,内容控诉报案时被承办警员嘲讽。警方追查警局的电话通话录音,发现刘姓警员确实发表不当言词。

据报道,宁姓死者在本月4日到内湖警局报案,刘姓警员受理并请死者准备相关资料。到了6日刘致电通知死者约时间进行笔录,但在通话过程中嘲讽死者“这些(诈骗案)新闻报那么久了,你们还会上当?”

通话记录显示,刘还呛死者“你怎么不去死一死?”“你怎么还没死?怎么还活着?”。未料两天后,宁姓母女真的自寻短见。

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市警察局长李西河说,涉案刘姓警员被记过调职,并被送士林地检署侦办及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他强调,涉案警员并没有如媒体描述般说出“恶毒八字”,但的确存在缺乏同理心,说法用词不当的情形。他对此深表痛心并严厉谴责,也指示警方全力协助家属处理后事,以及积极调查揪出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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