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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第85天】管控人流 保持社距 露天市集或轮流开档

报道:林海霞

 

(加影10日讯)雪州境内规模大的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或以轮流开档的模式复业,以管控人流和保持社交距离。

中央政府宣布国内的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允许在6月15日重新营业,这让已接近3个月没营业零收入的小贩们欣喜不已。


为此,雪州政府将在明午与小贩公会代表、地方政府、卫生局和国家安全理事会等开会讨论允许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复业的事项,包括须遵守的指南等。

掌管雪州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和新村发展事务的行政议员黄思汉今日受询时向《南洋商报》说,允许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复业,但须管控人潮,避免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风险。


他说,其中的建议包括把规模大的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的小贩摊档减至三分一或是一半,让小贩轮流营业,即分配小贩在星期日、三和五营业,或是星期二、四和六营业,这样,人数就不会太多。


他说,这是减少摆卖摊档和管控人流的方式,虽然没有完美的方案,但不可能恢复以往的运作模式。


“政府也可怜小贩们过去近3个月没营业和零收入,作出上述调整,好过他们不能复业。”
他指出,每个地区的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规模大小不一,规模小的易管控,而有些摆卖地点的空间也较大。


仅一出入口挑战大


提到只允许一个出入口出入露天巴刹、早夜市场及市集的问题,黄思汉坦言这是一个挑战,明午的会议也将深入讨论。


另外,询及有小贩公会要求政府豁免3个月的租金时,黄思汉说这是地方政府的权限,须由相关的地方政府决定,如夜市场,一些地方的管理权归地方政府、一些则由管理人管理。


“行动管控指令期间,垃圾承包商如常在相关地点进行清洁工作,地方政府须支付固体废料清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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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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