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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令期间窃走逾10万财物 警方瓦解Pejal koya党

(巴生17日讯)行动管控令期间组匪党,21名各国籍男女专爆窃商店、货仓及工厂等窃走至少10万令吉财物,不过成立约2个月便落入警网,宣告瓦解!

巴生北区警区主任努鲁胡达助理总监今午召开记者会说,这个名为“Pejal koya党”的匪党于4月初成立,趁管控令期间很多商店、货仓或工厂无人监管伺机下手,随着所有成员落网,警方相信已经侦破至少9宗爆窃案。

匪党窃取的的货物,包括逾千件牛仔裤、逾百件名牌衣服、逾千个名牌手表、数百台手机、增值卡、手机晶片及逾5万个打火机等,爆窃的单位都是在巴生北区,尤其是巴生新城一带。

她说,21名年介30至40岁的嫌犯包括16名男子和5名女子,党匪成员“多元化” ,包括7名本地人、12名印尼人、1名孟加拉人及1名尼泊尔人。

警方于6月2日逮捕第一批嫌犯后从他们口中顺藤摸瓜,找出其他嫌犯,先后展开3次逮捕行动。

男童遭撞后逃属谣言

努鲁胡达指出,网上流传一名6岁巫裔男童遭撞后逃的消息不实,肇祸印裔司机并没有逃离现场 ,反之是马上到警局报案。

“当时,该名男童攀过住家篱笆偷出家门,结果就在住宅区外道路,遭刚好经过的司机撞及,头部受伤,缝了6针,惟情况稳定,没有性命危险。”

她说,意外于周二(16日)下午3时在斯里北甘花园发生,司机于3时15分便报案,但网传新闻被渲染成种族课题,她促请民众停止散播不实谣言,避免违法被对付。

“这是一个误会,小孩的亲友以为司机逃跑,因此才会在网上指责对方撞后逃,警方也已经向家人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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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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