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管控令第72天】露天小贩盼获准复工 “每周营业3天也好”

(怡保28日讯)万里望巴刹早市露天市集小贩申诉,自3月展开的行动管控令导致他们无法开工,冀望州政府能尽快允准他们复工,并建议政府准许他们分两批作业,即使每周营业3天也愿意。

受影响的小贩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他们已停业2个多月,如今是零收入,只能省吃省用,加上还需缴付4个月共200令吉的怡保市政厅摊位执照费,令他们雪上加霜。

“希望政府能体恤小贩,恢复小贩营业每周至少3天,好得以维生,并且也能豁免上述执照费用。”

收集签名呈大臣

社会主义党霹州联委会财政陈楷祥表示,小贩建议政府允准他们分成两批作业,如50档在每周二、四、六营业,另50档则在每周一、三、五营业,减少人流。

他补充,将收集涉及小贩的签名,以提呈给霹雳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末法依查及怡保市政厅,传达小贩的心声。

该处约有80至100个档口,小贩约在清晨4、5时开始作业至中午11时,下午时段则有另一轮小贩营业,售卖各样的熟食及杂货等,多年来已是万里望的地标。

小贩代表郭应楠:为何独漏早市小贩

小贩已有数个月无法开工,希望政府能给予答案,并以折衷方式让小贩复工。

目前大部分领域已能复工,却为何独漏了早市小贩?

卖衣服小贩王福伟:手停口停生活陷困

一家五口,3名孩子还在上学,如今手停口停,生活陷入困境。

政府应该拟定标准作业程序,让小贩依循并每周作业数天好维持生计。

鸡贩廖桂兴:每天有警员驻守

开斋节数天曾有小贩在该处摆摊,不过前天却有警方来警告不许再营业,令小贩无奈。

如今每天都有警员及市政厅人员前来驻守,小贩也不能尝试开档;我们也不知何故申请不到政府的援助金,如今已是接近3个月没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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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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