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汽车装饰中心业者投诉 申请开业获准仍被罚

(怡保30日讯)汽车装饰中心业者投诉,尽管已遵循国家安全理事会的疫情标准作业程序要求,向国际贸易及工业部申请开业,也获得贸工部批准,但仍被上门的警察开出1000令吉罚单。

公正党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说,据他向警方了解,警方基于业者经营的是汽车装饰和隔热膜店而开罚单,也指贸工部的批准信不受执法单位认可。

不过陈家兴强调,有关汽车装饰中心也有为顾客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包括维修汽车冷气及零件替换。据国安会1月27日更新的行动管控期间获准运作的5大必要经济领域清单中,第20项注明从事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的行业获准营业。

他今日在该党务边国州选区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表示,他接获选区内2名汽车装饰中心业者遭罚的投诉
。过后他也有向新邦波赖、怡保、万里望等区的汽车装饰中心了解情况,发现不少业主都面对类似情况,有者接获罚单,有者被口头警告停止营业。

他说,业者并非故意违法,而是透过贸工部的冠病智能管理系统(CIMS)获得营业批准后才开业,没想到却不受执法单位认可,令贸工部的可信度受质疑,希望该部门作出交代。

黄诗情提醒业者确认免被罚

迪查州议员黄诗情提醒所有持有贸工部CIMS所批出的批准信函的业者,包括经营汽车行业者,应当再三确认本身的行业是否可以开业,以免突然被罚。

她说,贸工部长拿督斯里阿兹敏曾表示,获准继续营业的5大必要经济领域清单中的业者,可以通过CIMS系统向贸工部注册后继续营运,但业者遵照指示申请后仍被执法,如同掉入“陷阱”。

她质疑CIMS系统有漏洞,或未谨慎审批业者的申请,阿兹敏及贸工部应负上责任。

在场者包括公正党务边国会议员政治秘书黄彩仪及务边区部妇女组主席祖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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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期没戴口罩被控 2人判无罪释放

(实兆远23日讯)两名于行动管控令期间没戴口罩而被控的居民陈明佑(22岁)和何义财(40岁),昨日获曼绒推事庭宣判无罪释放。

他们由木威国会议员拿督倪可汉与阿斯达卡州议员黄天荣作为代表律师。

陈明佑被控告于2021年7月6日,在爱大华圣淘沙花园没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当时,他正走出其居住的店屋,在门口遭警察开出罚单。除了陈明佑,其母亲和姐姐也在不同日期接获相同的罚单。

何义财则表示从未收过警察或任何官员开出罚单,却接获来自法庭的通知,到法庭面对于2021年7月12日早上10时30分在爱大华司南马花园没有戴口罩,触犯国家复苏计划(第二阶段)卫生部总监指令的控状。

这两个案件若罪成,被告将被判处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三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倪可汉接获投诉后,决定与黄天荣代表两人上庭抗辩。在5月18日的过堂时,倪可汉以三个理由提出初步抗议。

第一、 控状存在缺陷。卫生总监指令指只有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拥挤的地方或其他情况下个人不戴口罩,才构成犯罪或不遵循指令。 然而,这两项指控并未说明两名被告不戴口罩的事实或细节。不戴口罩并不构成犯罪或违反卫生总监指令,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不戴口罩才构成违反指令。

第二、 卫生总监指令非法律,所以“不知悉法律非借口“的法律原则并不适用。行管令期间,卫生总监三不五时发出不同的指令,因此若民众被发现没遵循指令,执法单位理应先劝阻或警告而非直接开罚单。若该人不遵行行警告,则才应该被开以罚单或被控告阻碍公务员执行职务。

第三、 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第342号法令)下,只有卫生局官员有权开罚单,警察没权力。

基于上述三项法律论点,当天主控官向法庭申请展延案件,以向州卫生局获取新指示。

在昨日,主控官向黄天荣表示已获州卫生局发出的信函,列出存有技术性问题的342法令相关案件,皆可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案件,因此主控官向推事庭申请将这两个控状撤回,并宣判两名被告释放不等于无罪。

惟黄天荣以同样信函为由,向推事申请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主控官最终也表示不反对,因此推事宣判两名被告无罪释放。

黄天荣对推事庭和州卫生局的决定表示欢迎,并重申与倪可汉持有的立场——即所有人在行管令期间都必须遵守卫生部规定的所有SOP,但我国是法治国家,各方都须遵守并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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