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

霹交局MCO设路障 2月8天发6212罚单

(江沙10日讯)霹州陆路交通局在州内各地展开“行动管控令2.0取缔行动”,首2个月共开出1万440张罚单,其中2月首8天就占6212张。

霹雳州陆路交通局局长莫哈末尤索夫今日在江沙陆路交通局磅秤站路障派发粮食给值勤的前线人员后向记者说,该局于1月共开出4228张罚单。

“1月只开出10张罚单给违例的公共交通,2月首8天竟开出56张,暴增逾4倍;另外,1月也开出2830张罚单给商业车辆,2月则增到4333张。”

执法员严密取缔

他分析罚单暴增主要是很多驾驶人士抱着不易中招的放松心态,违规驾驶;其次是执法人员严密取缔有关。

“州内设有7个路障,并安排人员联合警方执法,其中5个地点位于九洞收费站(南)、暗邦收费站(北)、克拉末波赖、宜力陆路交通局磅秤站、江沙陆路交通局磅秤站。”

莫哈末尤索夫指出,章吉遮令与安顺通往实兆远路43公路是陆路交通局独立执法。

“当局也联合警察及大道公司组成4支队伍,负责监督南北大道,取缔违反交通条例的驾驶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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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O期间逾期逗留被扣 印度男子胜诉获赔22.5万

(芙蓉16日讯)一名印度籍男子因受冠病疫情和行动管控令影响,无法回国而逾期逗留被警方扣留,他在被判无罪释放后起诉6个政府单位,芙蓉高庭宣判事主可获得22万5000令吉赔偿金。

起诉人为40岁印度籍阿南达哥比,他因不满无故被扣留及公职人员行为不当,通过律师入禀法庭提出诉讼,将内政部长、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森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末尤索夫、森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艾比、查案官詹丹警长及中央政府则被列为第3至第6答辩人。

芙蓉高庭法官阿兹祖是于昨午通过线上,针对上述诉讼做出裁决时,宣判起诉人胜诉,谕令第5及第6答辩人需要对起诉人作出赔偿金。

被告代表律师卡迪今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起诉人是针对在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22日,无辜被警方扣留期间的拘留而索取赔偿。

阿南达哥比是于2020年12月28日入禀芙蓉高庭起诉6造,要求赔偿300万令吉,并在声明中指他在2020年3月7日进入我国,并预计在3月23日返回印度。

“起诉人于10月10日在森州晏斗一间兴都庙膜拜时遭警方逮捕并扣留了12天,之后于10月22日在波德申推事庭面控逾期居留;否认罪行后,被关押在双溪乌浪监狱至11月10日。”

卡迪说,移民局在2020年3月19日曾公布,在执行管控令直至同一年12月31日,都不会对逾期逗留的外国人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当他接获这起案件后,在审讯时也提呈了相关文件,最终法庭在2020年11月10日宣判事主无罪。

法官阿兹祖最终宣判第5及第6答辩人必须赔偿起诉人18万令吉作为一般损害赔偿,即在他被错误扣留的12天里,每天获得1万5000令吉的赔偿,同时,答辩人也被要求另外赔偿4万5000令吉的惩罚性赔偿金。

“除此,2名答辩人也需要承担起诉人的3万令吉堂费。”

卡迪也透露,起诉人在入禀芙蓉高庭提出诉讼后,便离开了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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