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

收4000贿赂金 警曹罚款2万

(马六甲21日讯)涉嫌收取4000令吉贿赂金,篡改尿液检测报告的34岁警曹,今日在替代控状下在法庭改口认罪,被罚款2万令吉或以监禁6个月取代。

控状指隶属马六甲亚罗牙也警区肃毒组的被告莫哈末阿斯尼,去年10月9日下午1时30分,在马日丹那1间住宅调查一宗毒品案过程,以查案官身分接受1名女子4000令吉现金,触犯刑事法典第165公务人员不得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

被告是于今年2月27日,并于2009年大马反贪委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下被控,后在刑罚的该替代控状被控。

被告代表律师阿斯鲁在庭上说,被告有两名年幼子女兼是初犯,希望法庭给被告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别判处监禁。

反贪会主控官依万说,被告直接前往住宅索取贿赂金,证明他没有害怕,应该给严惩。

甲州爱极乐法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考量案情后判处被告罚款2万令吉,无法缴付罚款即以6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获知逃过牢狱之灾,当场在庭内下跪,并与代表律师和朋友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较后,被告由法庭特别通道离开,同时缴付罚款和不让摄记拍照。

案情指出,去年10月3日下午2时,1名巫裔男子沙哈鲁敏的尿检呈阳性反应被拘捕,而被告是此案查案官。

被告去年10月4日下午5时,联络疑犯母亲,告诉警方扣留了她的儿子。当晚8时,疑犯母亲联络被告询问疑犯情况,被告告知只要付4000令吉,就可以释放疑犯,而疑犯母亲要求减低款项,但被告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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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检测呈阳 高级警官警曹被捕

(槟城19日讯)槟州警方证实,一名高级警官与其警曹下属于上周五,因毒品检测呈阳性而被警方逮捕。

槟州副总警长拿督莫哈末乌索副总监指出,现年39岁的副警监在苯二氮卓类药物检测呈阳性,而42岁的警曹则在四氢大麻酚(THC)检测呈阳性。

莫哈末乌索今日在槟州警察总部媒体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这么表示。

他表示,尿检是由槟州警方肃毒组与武吉阿曼全国警察廉正及标准执行部(JIPS)联合展开调查。

“涉案副警监和警曹在初步检测对毒品呈阳性,并在完成调查后的24小时内获释,这是基于推事不允许延长扣留期。

“若化验报告确定他们对毒品呈阳性,我们将会采取纪律处分。”
    
据悉,警方此次展开的尿液检验共有22名警员和45名警官接受检查。

莫哈末乌索形容,警方纪律与毒品监控系统”(SKDD)将会定期,针对警官和警察实行检查。

“我们会定期对警务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他们不会滥用毒品。若发现他们有滥用毒品,我们绝不会姑息,毫不犹豫的采取果断行动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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