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少女服冰毒后撞死人
法律教授:已构成谋杀罪

法律系教授山瑟尔星称示,少女服食冰毒后撞死人事件已构成谋杀罪。(档案照)

(吉隆坡15日讯)法律系教授山瑟尔星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表示,少女服食冰毒后撞死人事件已构成谋杀罪,警方应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调查此案,而不是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有关的案件。

这名法律系教授指出,此事不是一宗因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意外,而是谋杀。



他说,根据刑事法典第300条文,任何人如知道有关行为是非常危险并可致死他人,或对他人造成的身体伤害足以致命,却还做出有关行为,这种罪行属于谋杀。

他表示,该少女在面对审判时,可有任何在法律上认可的辩护理由,包括她不由自主吸食冰毒,或为了逃避任何危险,但在警方调查层面,这些辩护并无关调查,因为她的行為已构成谋杀罪。

反应

 

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