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婚姻及离婚修正案重呈国会
不提禁单方改教

(吉隆坡8日讯)政府昨日撤回的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法案经过修正后,今日重新把新版本的法案在国会提呈一读,只字不提禁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以寻求在本次会议上通过。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提呈2017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修正法案一读。新版本只是撤出具争议性的88A条文。

阿莎丽娜提到,法案的二读及三读将安排在本次会议中进行。

本次下议院会议是从7月24日至10月10日,而上述法案原订在昨日进行二读辩论,不过阿莎丽娜稍后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在国会下议院撤回上述法案。

她说,新版本的法案将取代去年11月提呈一读的2016年修正法案。新法案删除第88A条文,以免违反宪法。

这是政府第二次展延及第二次修正该法案。根据去年11月提呈的法案建议,第88A(1)条文, 赋予照顾21岁以下孩子的母亲和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即父母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必须双方都同意。而孩子在年满18岁之后,有权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另一条新增的第88A(2)条文则阐明,若夫妻任何一方改信回教前,各自信奉不同的宗教,那么孩子可以维持原有的信仰。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

新旧版本法案内容无大差别

新版本法案与去年提呈内容无大差别,依然维持修正第3(3)条文允许当初在民事法律下结婚的任何一方,无论是否改教,都可以在民事法庭申请离婚;第51(1)条文则允许双方在满足第52条文(双方同意离婚)及53条文(婚姻破裂)的情况下离婚。

该修正案第12(1)条文赋予母亲或养母,在争取21岁以下子女方面权益,与父亲同等;第95条文则阐明,子女若是接受高等教育或培训,赡养费的缴付期将被延长。

首相署昨日提呈又撤回的法案,依然赋权已改信回教的丈夫或妻子可根据第51(1)条文入禀民事法庭要求离婚;此前,只让非回教徒一方遵循民事法提出离婚,若无改信回教的一方,没有入禀民事法庭要求离婚,这段婚姻便仍然有效。

根据目前,即使回教法庭有权发出离婚和离婚协议谕令,但只有民事法庭拥有解除婚约的权力,因此回教法庭并不拥有解除婚约和离婚协议权力。

有鉴于此,修正案建议,任何一方改信回教或夫妻都信奉回教,可以向民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

政府在今年3月下议院议会提呈上述法案,并在4月6日一口气撤回5个法案,包括此法案,伊党大力反对政府修改此法案,因有违反回教,违反联邦宪法第12(4)条文,该条文允许父母单方面为18岁以下孩子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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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因马哈迪失白礁岛? 阿莎丽娜:只有总检察长可提控

(吉隆坡12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对于大马失去白礁岛主权课题,只有总检察长才有权提控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

阿莎丽娜今日在国会参与白礁、中岩礁和南礁主权课题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辩论阶段时,针对数名国会议员询及提控马哈迪的合适性一事,这么回应。

“是否提控(马哈迪)是总检察长的事,不是政府的事。根据宪法,我们都知道总检察长是独立个体,若警方接获投报,警方将进行调查,然后交由总检察长作决定。

“截至今天,如果没接获投报,我们如何在议会上指示警方调查或指示总检察长提控?这是行不通的。”

此前,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反对皇委会建议提控马哈迪,理由是这位前首相对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

根据于本月5日发布的相关皇委会报告,该会称若非马哈迪撤回司法审核申请,大马可能有机会推翻国际法院将白礁岛主权判归新加坡的裁决。

该报告建议政府依据刑事法典第415(b)条文,调查马哈迪是否涉嫌“诈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他人交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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