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翻墙大作战/林谨仕

我这几年都在中国广州发展,但我还是能够了解马来西亚的时事动态等等;当然,很多人会说,因为网络发达嘛,但真正在中国呆过的都知道,要在中国看中国境外的新闻资讯,还真的是难如登天!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已成为我们马来西亚生活一部分的面子书是完全不能使用;但这只是其中一个不能正常登入的网站罢了,其他如youtube、非中国的新闻网站等也一概不能登入。



当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永远都是解决方案的最佳方式,你中国政府有张良计不让我登入非中国网站,那我就有过墙梯弄了翻墙软件去登入人家的网站了。

我第一次接触翻墙软件,是于2010在佛山做事,后来2012年在武汉采访汤尤杯之际,更是把这个一直宣扬法轮功的翻墙软件工能发挥的“淋漓尽致了”!当然这个软件好像最后被政府打压得“寿终正寝”了。

这两年来,因为《南洋商报》推出电子报,所以我现在都是通过电子报,就好像以前在马来西亚那样,如常的看新闻,唯一不同的是,以前是拿着报纸,现在则是拿着IPAD罢了;也因为有了电子报,现在也不需要每天都登入网站看马来西亚新闻。

之前看电子报并不需要如登入网站必须翻墙那么麻烦,直接点击页面就能下载,但是好像在上个月初开始,必须通过VPN翻墙软件点击下载了。

疑与刘晓波病逝有关



在中国用过VPN的朋友都知道,使用VPN翻墙上网,网速非常慢,所以要等一份电子报完整下载,花上大半小时可以说是非常幸运的。

最近这一两个星期开始,手机或平板只有单单一个VPN软件已是不够了,我的IPAD为了看电子报,目前已装有5个VPN,假如你问我干嘛要下载这么多VPN,我只能说,我并不能时常确保之前用过的VPN软件是否还能继续再让我翻墙下载电子报。

只要其中有天不能翻墙下载电子报,我就知道必须重新再找另一个VPN软件了,之前已用那个,可能被封杀,不知何时才能解禁。

不过这两天看电子报的国际版,不禁让我连想,最近的翻墙如此难,是不是与刘晓波的病逝有关?

我想应该有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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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中国1男子4年前“翻墙” 浏览境外网站被行政处罚

(福建17日讯)中国福建一男子因4年前“翻墙”浏览境外网站,日前被行政处罚。

通报未交代其浏览网站的内容,但网警提醒,只要有“翻牆”行为,不管目的是什么都违法。网友则纷纷质疑“到底怕什么”。

河北省委辖下新媒体长城网16日发布来自宁德网警的消息。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公安局网安大队7日联合国保大队,查处一起“擅自接入非法信道(频道)进行国际联网、浏览境外媒体资讯、不利于国家安全的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龚某某,“斩断了境外不实资讯倒灌国内的通路”。

通报说,今年7月初,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龚某某在2020年有非法浏览境外网站的行为,掌握情况后,将其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经查,龚某某确有通过“翻牆”软体(VPN,虚拟专用网路)非法浏览境外网站及讯息的行为,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电脑讯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讯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频道。任何人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其他频道进行国际联网。如违反规定,可被罚人民币1.5万元(约9200令吉)以下的罚款。

通报未交代龚某某浏览了什么网站及内容,但宁德网警提醒说,只要有过“翻牆”行为,不管目的是什么,甚至是什么都没浏览,只要“翻牆”就违法;并称“如果突破讯息关防,就相当于不加任何保护置身于病毒丛生的环境,极易受到不良讯息的侵蚀影响”。

有网友质疑,这个事件在当事人行为发生后4年才被发现并处罚,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不再处罚;如果依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他认为有追诉期失效的问题。

更多人则认为翻牆管制荒谬。一些网友在这则新闻下方留言表示:“孩子暑假回国写毕业论文,导师发来一堆参考材料在谷歌云盘,不翻牆怎么办?”“我能不能这样理解:几年前浏览了国外资讯,就是违法?如果是这样的话,出国人员在国外浏览国外资讯,回国后是不是也违法?”

新闻来源: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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