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单亲妈妈忙兼职无暇照顾
12岁女儿遭网友强奸

郭女士(右)及李姓少年(中)在张天赐见证下,握手言和。

(吉隆坡24日讯)单亲妈妈一日兼职两份工,忽略照顾当时12岁的女儿,后者遭结识两个月的男网友夺去童贞!

受害者母亲郭女士在事发数月后,从女儿微信聊天记录获悉此事,气得逼问女儿,并将男网友及一名男友人的照片发布上网,声称两人联手轮奸其女儿。



郭女士指现年13岁的女儿通过微信结识该名男网友,男方随后向女儿借钱,再诱骗她到其住家收取30令吉欠款,之后霸王硬上弓。

她说,由于案发当时仅两人在场,女儿求救不果只能就范。男方干案得逞后,在随后4个月内以相同招数,多次强奸其女儿。

郭女士在事发后非常自责,指自己每天早上在餐馆卖面,晚上则到酒廊当啤酒妹,母兼父职扛起整头家,以至忽略照顾女儿。

狼网友友人被牵连

黄姓男网友如今音讯全无,受牵连的男李姓友人(17岁,销售员)今日则在母亲陪同下,向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寻求帮助,寻求洗脱罪名。



李姓少年说,他认识黄姓男子,但并未与他联手诱奸受害者。

在场的郭女士向女儿了解详情后,也坦诚误会了李姓少年,两人随后在张天赐见证下握手言和。

郭女士也已到隆市半山芭警局报案,期望警方介入调查。张天赐则促请该男网友向警方自首,并呼吁知道对方下落者到警局提供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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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团队呈新证据 法院谕令重审杨祖强案

(布城12日讯)霹雳州前行政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女佣案峰回路转,联邦法院基于杨祖强律师团队提呈的新证据,谕令将此案移交回高庭审理,以定夺新证据的真实性。

相关的新证据,包括女佣声称在此案中给了假口供,以及对杨祖强的性侵指控并不属实等等。

较早前,杨祖强向联邦法院申请提出新证据,以撤销性侵女佣案的判决。

联邦法院今日审理这项申请,以丹斯里哈米达星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在聆听申请人(杨祖强)的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和控方(答辩方)法依沙副检察司的陈词后,一致做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哈尼巴和拿督罗扎德丽雅,申请人的其他代表律师还包括拿督拉泽巴星、沙林、罗伟乐、纪伟伦等,代表控方出庭的另一名副检察司则是林伟强。

哈米达星在裁决中指出,申请人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3条文申请提出额外证据,即申请中所列出的5份文件。

他说,这项申请非常重要,因为相关的文件似乎说明了投报者(女佣)给了假口供。

“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问题,投报者似乎真的提供了假证,以致对申请人造成严重的不公正,因此,三司批准申请人提出上述5份文件。”

他说,联邦法院也将指示高庭取得与上述5份文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传召)相关证人。

“高庭可采取适当的方式盘问相关证人,并针对新证据或供词发表看法,然后再向联邦法院提交有关的看法,即有关的新证据(文件)和供词可否被采用。”

杨祖强强奸案上诉审讯改至11月25日

杨祖强为霹雳前端洛州议员,他涉及的强奸案件上诉审讯日期已从上个月23日改至11月25日。

然而,哈米达星说,随着申请人提出新证据,因此必需展延联邦法院此前已择定的上诉聆审日,他也谕令此案移交回怡保高庭审理,并择定11月26日在怡保高庭进行案件管理。

回顾本案进展,高庭是在2022年7月27日裁决杨祖强强奸23岁女佣罪名成立,而以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则是在今年3月1日以2对1的多数裁决,维持杨祖强罪成的原判,惟刑期从监禁13年减至8年,以及鞭笞两下。

根据控状,杨祖强被控于2019年7月7日晚上8时15分至晚上9时15分之间,在其住家的一间房间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长达20年,另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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