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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佛青:破坏世俗法律基础

(吉隆坡13日讯)马来西亚佛教青年总会(马佛青)指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允许公开鞭刑,破坏了世俗法律基础。

该会在文告中说,宪法第八章保障所有国民在法律下皆平等,并在法律下受平等保护,国民不得以宗教、种族、血统、出生地或性别等理由被歧视。



“吉兰丹州议会之前通过实施的回教刑事法已经造成了回教徒与非回教徒将面对两套不同的刑事法律条文、程序与惩戒。如今吉兰丹州议会允许公开鞭刑,这无疑是加深了回教徒与非回教徒之间法律对待的不平等性。

“这样的做法极其危险,也将破坏马来西亚的世俗法律基础。”

该会指出,宪法并没有提及双重刑事制裁体制,而吉兰丹州议会此次通过公开鞭刑,是否符合我国的法律基础及是否违宪是有待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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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犯鞭刑后血液感染身亡 监狱局:调查确认没违反SOP

(八打灵再也10日讯)监狱局说,吉打波各先那监狱一名囚犯在接受鞭刑后因血液感染而死亡,死因已于10 月 7 日在尸检中得到确认。

该局发文告说,这名囚犯在9月25日被鞭打的9天后,在10月4日申诉身体不适。

文告说,监狱局于是为这位囚犯进行彻底的体检,并由监狱医务人员给予治疗。

“之后,囚犯在10月7日被送去苏丹后巴希亚医院接受治疗,很不幸的被院方确认已去世。

“当今大马”昨日报道,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接到囚犯接受鞭刑后身亡的投诉。

有关囚犯再迪,49岁。他原先于2015年被判死刑。通过废除强制死刑法令的刑罚检讨后,在9月10日被改判坐牢33年和鞭笞12下。

另一方面,监狱局今日说,该局已展开内部调查,审查该鞭刑,确保处罚完全符合既定的标准操作程序 (SOP)。

“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任何违反标准操作程序的情况,但进一步调查仍在进行中。

“如果发现任何疏忽或程序失误,该部门将对负责人采取坚决行动,”

监狱局指出,该名囚犯在接受鞭刑前接受的医药评估,证实囚犯身体健康。

它说,受刑后,该囚犯得到了适当的护理,包括每日伤口治疗和医疗团队的定期健康监测。

公众受促不要散播有关该事件未经证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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