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丹副大臣:公开鞭笞符教义
回教法庭决定行刑地点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副州务大臣拿督莫哈末阿马指出,公开鞭笞符合回教教义,但回教法庭将决定有关鞭笞将会在监狱内或公共场合举行。

他说,随着通过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案后,意味着任何在回教法庭被判鞭笞的人士,可在宪报颁布的地点,如回教堂等,执行公开鞭笞。



他表示,目前,鞭笞是在监狱里执行,往后,回教法庭可决定鞭笞要在指定的公共场所或监狱里进行。

强调不影响非回教徒

他说,除了公开鞭笞,修正2002年回教刑事程序法案后,也允许执法当局使用手铐,以及视频,作为呈堂证据。

去年,达旺区州议员哈山莫哈末曾在州议会建议,在周五祈祷时段后,向犯下通奸与喝酒罪的回教徒施以公开鞭笞。

当时,莫哈末阿马曾表示州政府会探讨有关建议。无论如何,他强调,这并不会影响非回教徒。



此外,丹州行政议员拿督莫哈末法迪利说,民事法与回教法的鞭刑有所不同,回教法的鞭笞不会令受刑人皮开肉绽。

巫统丹州反对党领袖拿督诺祖拉在议会里发言时说,丹州国阵议员支持修订及落实355 法令。

此前,执政丹州的伊党包括该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曾三番两次在国会提呈修改355法令的私人法案,以寻求扩大回教法庭的权限,而有关动作被视为替丹州推行回刑法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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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将修正遭宣判无效16条文 丹等绿灯全面落实回刑法

(哥打峇鲁12日讯)吉兰丹州政府将重新修正今年2月遭联邦法院宣判无效的16项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下的条文。

吉兰丹州务大臣拿督纳苏鲁丁指出,州政府严正看待此事,尤其是在应对当前的挑战。

“这反映我们并未‘关上车子引擎’,只是等待绿灯亮起再启行,准备全面落实吉兰丹回教刑事法。”

他今日主持2024年回教刑事法日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此外,他提到,每年举行这项庆典旨在彰显州政府的努力、决心和高度承诺,以弘扬相关法律,同时提升丹州的回教教义。

技术委员会于上月成立

丹州回教发展、宣传、信息与社区关系委员会主席莫哈末阿斯里说,技术委员会已于上月成立,以负责草拟已遭宣判无效的16项条文修正案。

“该特别委员会由15名法律专家组成,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草案,并于明年提交州议会审议。”

联邦法院于2月9日以8对1多数票裁定,2019年吉兰丹回教刑事法(I)下的 16项条文是无效的。

这些条文包括肛交、与非人类发生性关系、奸尸、偷斤减量、易装、卖淫等。

来自吉兰丹的聂依琳及其女儿东姑雅丝敏是根据联邦宪法第4(4)条款,向联邦法院入禀申请,以挑战吉兰丹法律下的其中18项回教刑事法条文是否违宪,并把吉兰丹政府列为唯一的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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