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抵触所得税法令
3人罪成共罚款1.75万

(吉隆坡14日讯)由于抵触所得税法令,推事庭日前判决3人罪名成立,总罚款达1万7500令吉;若无法缴罚款,将坐牢替代。

首名被内陆税收局揪上法庭的是现年41岁的Hee手机中心经营者许敏婷(译音),由于她没有储存商业纪录如账簿、付款单据及发票等,因此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82(1)(a)条文。



被告对3项控状认罪不讳,推事谕令被告罚款7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替代。

被告是在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报税时抵触法令,首罪名罚款1500令吉,第二及第三条控状则分别罚款2500令吉或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分别坐牢1个月及2个月取代。

第二名被告为沙鲁(41岁),担任联昌国际银行(CIMB )财富顾问,他因为没有储存2012、2013及2014年足够的交易纪录,在税收法令第82(1)(a)条文下面对3项控状。

首罪状罚款1000令吉;第二及第三条罪状分别罚款1500令吉及2000令吉或坐牢一个月取代。

最后一名被告为卡莱拉果(36岁),经营CK Mart杂货店,他因为没有储存纪录如现金簿、欠债及被欠债者账簿,在相同法令下被控。



被告对两项控状认罪不讳,分别罚款1000及5000令吉,或坐牢代替。

此案推事为祖海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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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列税收局黑名单 逾20万人限制出境

(布城10日讯)截至上月30日,国内一共有20万3123人被内陆税收局列入黑名单,限制出境。

该局今日发文告说,上述人士当中,有17万5656人是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条文,因有税务欠款而遭限制出境;另外有欠款的1万2205人,则违反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第22条文。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04和75A条文,以及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第22条文,税收局授权禁止任何人士离开大马,如果他们或本身的公司仍有未向政府缴清的税款。

“一旦发出各种提醒和通知,但纳税人仍无法缴清税款,限制出境是对付他们的最后步骤。”

该局指出,此举并非要剥夺他们出国的权利,反之,旨在对未能缴清欠款的纳税人,执行现有税法的其中一项措施。

有鉴于此,该局呼吁纳税人务必保持警惕,确保时刻履行他们的纳税义务,切勿拖延,以免未来出现任何不便。

“因此,税收局想劝告所有欲出国的纳税人,在出行前先透过MyTax官网检查欠税状况。

“此外,人们也可通过移民局官网查核限制出境。”

文告说,从今年3月4日起,人们可透过MyTax官网的电子限制出境申请放行。

人们也可以拨打该局热线:03-8911 1000,或亲临附近的税收局办公处申请取消限制出境。

欲知电子限制出境的详情,可浏览官网的常见问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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