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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未曾受承认
两周内取缔臭氧疗法业者

苏巴马念(右二)颁发奖杯给在海报比赛中获得冠军的组别。右为吴俊兑,左二为卡查里。

(马六甲4日讯)随着臭氧疗法被禁,卫生部执行组将在这一两个星期监督及取缔市面上提供臭氧疗法的单位。他透露,该疗法已导致死亡案例,但使用者却没有向警方投报。

“臭氧疗法不曾受到世界任何国家承认,因为该疗法不健康,还有可能威胁使用者的安全,包括导致死亡。”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医生今早为“2017年第8届全国诊所顾问团大会”主持闭幕后,召开记者会这麽说。出席该闭幕典礼嘉宾包括甲州卫生事务副行政议员拿督吴俊兑及甲卫生局局长拿督卡查里医生等。

他说,执法人员确认有关提供臭氧疗法的业者后,就会采取相关取缔行动。

7月1日前撤回臭氧器材

他说,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管理局注册显示,截至昨晚,我国没有一台臭氧疗法机器是有注册的,所以卫生部不知道市面上到底有多少台臭氧疗法相关的机器。

他说,我国有很多商业单位提供臭氧疗法疗程,并由没有医疗专业资格的人士操作。



卫生部长是于日前宣布禁止臭氧疗法,并指示所有商家,包括诊所及美容院,立即停止提供该服务。他也吁所有臭氧疗法器材制造商、进口商及分销商必须最迟在7月1日,从市场上撤回或停止使用有关器材。没遵守指示的人士可在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苏巴马念受询及卫生部如何处理在政府医院使用伪造大马卡求医者的问题时指出,卫生部的原则是给予治疗,因此不管是大马公民还是外国公民,该部都会提供适当的治疗。

“至于伪造大马卡问题,就应由国民登记局负责处理,同时卫生部日后也会和国民登记局探讨这问题,以便提高政府医院和诊所解读大马卡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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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禁臭氧疗法
诊所美容院须停止服务

卫生部禁止臭氧疗法(Ozone),并指示所有商家包括诊所及美容院立即停止提供该服务。(网络图)

(布城3日讯)卫生部禁止臭氧疗法(Ozone),并指示所有商家包括诊所及美容院立即停止提供该服务。

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说,卫生科技评估组(MaHTAS)所进行的评估发现,没有科学证据显示臭氧疗法对任何疾病带来治疗效果。



“全球没任何国家承认臭氧疗法,它也可引发严重的并发症,足以致命。”

他今天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苏巴马念说,至今没任何提供臭氧疗法的人士向医疗器材管理机构(MDA)注册他们的器材。

最迟7月1日从市场上撤回器材

他说,因此,所有臭氧疗法器材制造商、进口商及分销商必须最迟在7月1日,从市场上撤回或停止使用有关器材。



他指出,没遵守指示的人士可在2012年医疗器材法令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卫生部发现此器材大多数是在国内组装,内部机件从外国进口。”

苏巴马念说,在臭氧疗法使用肝素产品(抗凝血药物)也抵触毒药法令及1952年毒品销售法令,无论是拥有执照或在1998年私人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注册的美容院,可因提供此疗法而被采取法律行动。

“我们发现他们抵触各项法令,因此,我劝请人民停止接受臭氧治疗。”

苏巴马念说,相关机构将对提供臭氧疗法的商家采取执法行动。

他说,民众可向大马医药理事会举报提供臭氧疗法的商家,电话号码03-2691 2171、传真号码03-2691 2937,或发送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日前,社交媒体广传数名国内艺人推广臭氧疗法,该疗法被指可医治各种疾病及延缓衰老。然而,当 此疗法不获卫生部承认,他们即撤回对该疗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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