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被控强奸恐吓泰女
移民局官不认罪保外

否认强奸泰籍女按摩师的被告戴着口罩,以密实装扮走出法庭。

(马六甲17日讯)“泰女在扣留营遭移民局官员强奸复强逼口交”一案,涉案的移民局官员今日在亚罗牙也法庭面对强奸、违反自然性行为及恐吓3项控状,他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6000令吉保外。

来自吉兰丹巴西布爹的被告是31岁的蔡雄杰(译音)。控状指他在3月9日下午1时至1时15分,在马六甲马接翁武外劳扣留营,强奸、与受害者进行口交及恐吓32岁泰国籍女子安姹丽,抵触刑事法典376(2)条文(强奸)、377C条文(口交)及506条文(刑事恐吓)。



被告聆听控状内容后,在地庭法官万莫哈末诺里山面前表明不认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林甘纳登说,被告遭扣留及接受调查期间充分合作,目前也仍在移民局工作,身为公务员欲逃跑的几率极低,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庭随后定下每项控状以1万2000令吉保外,订于下个月8日及9日审讯,同时将安排泰籍通译员协助受害者供证。此案由依法希茹副检察司主控。

此案退庭后,被告家人在约4小时内筹获3万6000令吉保释金,于下午2时40分处理保外手续。被告全程以灰色外套把头部密实包住,只在口鼻部位露出小孔。他获保释后与家人离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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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强奸孤儿院少女案 舍监控强奸及虐童2罪

(新山15日讯)孤儿院舍监强奸院内少女案被告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强奸及虐童罪两项控状,被告不认罪,获准以每项控状1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官哈兹莉娜择定明年1月28日为案件过堂。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马发文告指出,被告分别面对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残酷虐待儿童)2项控状。

本案的主控官是诺法拉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59岁的男被告在古来黄金花园一所孤儿院担任舍监,他涉嫌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在院内强奸院内的一名少女。事后,被告再被爆出曾于今年10月使用藤条暴打另一名10岁女童。

古马指出,警方已与柔州福利局合作,救出院内的所有孩童。

他呼吁民众切勿做出会影响审讯过程的揣测与评论,并呼吁父母须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避免不负责任的一方虐待或剥削孩童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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