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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委会建议修改指南
乘客索机场税禁征手续费

(吉隆坡6日讯)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计划修改《大马航空消费者保障指南》,建议航空业者在乘客订购机票时,必须列明取消机票的费用、寄舱行李费等。

据了解,上述委员会今年内,预计会向交通部提呈修改《大马航空消费者保障指南》建议,修改内容也包括乘客在索回乘客服务费(俗称机场税)时,航空公司不得向乘客征收手续费。



按初步建议的修改内容,航空公司不得向无法如期乘搭航班的乘客索回机场税、征收15至300 令吉不等的手续费,同时乘客能获得全额机场税退款。

建议修改的指南也包括航空公司在乘客订购机票时,除了需要列明机票价格,也要清楚列出其他收费,包括消费税;一些残疾乘客在出示证明后,若需要额外服务,如轮椅等,航空公司都不得向相关乘客征收额外收费。

针对更改航班时间,航空公司需要在1 周前通知乘客,若航线停止则需要1 个月前通知。

限2天交信予乘客索赔

此外,任何航班因延迟或取消,在乘客向航空公司或旅游保险代理索取正式书信时,相关公司和代理必须在2个工作天内,交出有关信函予乘客,好让后者能够索赔;索赔期限需要在30天内完成。



有关指南也建议修改行李的定义,包括手提或寄舱行李,在发现延误、不见或损坏,都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

《大马航空消费者保障指南》早前是在2016年7 月1 日生效。至于修改指南,该委员会预计在数个月完成意见收集及通过内部会议后,提呈给交通部。一旦通过,需要等待总检察署批准,才能生效。

民众即日起,可通过[email protected] 或到该会办公室,提交修改指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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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希胜任航委会新成员

(古晋13日讯)砂拉越交通部常务秘书拿督黄希胜(译音)出任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新成员,任期于8月16日起生效。

黄希胜是接任于今年6月13日卸任的拿督艾丽丝查万所留下的职位。

航委会发文告说,交通部长在与首相协商后,根据2015年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法令第5(1)(c)条文委任黄希胜为新任委员会成员。

他自6月5日起担任砂拉越交通部常任秘书,拥有超过30年的公共行政管理经验,并曾任砂拉越灯塔与浮标委员会主席,以及砂拉越道路安全理事会执行主席。

航委会执行主席拿督沙里布丁表示,黄希胜在公共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以及在交通相关领域的领导能力,将有助于该委员会不断努力促进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航空业。

他也感谢将在本月14日合约期满后离职的航委会总营运长拉惹阿兹米过去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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