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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单位获五星评价
森财务管理比前年佳

(芙蓉18日讯)《2015年第一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显示,森美兰州政府部门及机构的财务管理比2014年更卓越,在11个被调查的单位中,有高达8个获得五星最高的评价。

2014年森州有10个政府部门被调查,其中只有一半获得最高评分,而2015年有11个部门及机构被调查,其中8个获得五星的卓越表现,另外3个获得四星评分。



森州城市及乡村策划局获得最高评分,分数从原本的87.8分跃进至97.16分;不过博物院局的评分是最低,主要是出现几项管理上弱点。

总审计司是根据8项的管控作为评分标准,包括管理监管、接收监管、预算监管、开销监管、收入监管、信托户头监管、资产与货仓管理及交通管理。

报告也显示,在所调查的7个政府部门中,部分部门令人不满意的弱点包括没有向3个不同的供应商索取估价表、超过2万令吉的采购没有竞标、竞标程序没有依照秩序、没有公司或承包代表签署的直接商讨会议记录及没有完整的采购记录。

此外,总审计司也到5个政府部门及机构突击检查,包括波德申福利局、芙蓉牛奶收集中心、公共图书馆机构林茂分行、公共图书馆机构金马士分行及林茂县兽医局,尽管符合财政规则,可是却还有一些工作是需要改进。

没预先抢救



报告在总结时赞扬森州政府部门及机构在执行任务时已有所改进,同时发现没有根据程序工作的问题已经减少。不过,没有预先采取抢救行动,使到计划或活动在进行时出现问题,最终导致政府的目标受到影响。

同时,监督下属、承包商及供应商的工作还是需要继续进行及改善。

土著固打开销售监督机制欠佳

总审计司报告揭露,尽管森州土著单位及土著开放单位有很好的管理系统,可是执行方面却存有弱点,包括没有很好的土著固打销售监督机制及土著固打并没有列为重要的限制。

报告显示,2013年至2015年,森州共有71项新屋业发展项目,涉及60个发展商,期间州政府接获191个土著单位申请开放转卖予非土著,不过却只有86个单位获得申请批准。

根据图表显示,芙蓉县总共有136个单位申请开放转售,不过却只有70个获得批准,波德申县有5个单位申请,却只有2个获得批准开放转售。

淡边县方面,有47项土著单位申请开放,不过却只有14个获得批准;日拉务县有3间单位申请,不过却不获批准开放转售。

据去年9月至11月的审计报告指出,开放州内土著固打房屋转售所存有的执行弱点也包括无法确实州内土著屋业的拥有者身分、转售土著房屋单位的报章广告不完整、土著房屋的转售贡献金迟迟无法征收及土著固打信托户头的收入和支出并没根据需求。

征收贡献金

对于土著固打房屋,发展商允许依据条例程序先向州秘书署房屋部门(UPSUK)提出申请,然后在提呈至森州会议理事会(MMKN),以便将土著固打开放转卖予非土著。

2014年6月,每当转售土著单位,发展商就必须缴付予州政府土著固打与现有屋价的差异贡献金。因此,州秘书署房屋部门设立土著固打信托户头,征收相关贡献金。

报告显示,州内土著固打房屋和转售土著房屋管理表现尚算令人满意,惟还有改善空间,并建议森州土地及矿物局及州秘书署房屋部门作出改善。

森州政府去年6月5日落实森州新房屋政策,政策中的50%是作为可负担房屋,价格分别是8万令吉、25万令吉及40万令吉,并把30%的土著固打提高至50%,进而解决以往发展商兴建的廉价屋卖不出的窘境,同时让人民可购买可负担的房屋。

为改善州内土著固打房屋管制制度,审计报告还建议森州土地及矿物局(PTGNS)必须记录拥有土著固打房屋的业者,以方便监督。此外,必须确保土著固打房屋购买者文件列为重要限制;而发展商也必须呈上转售土著固打房屋记录。

州秘书署房屋部门必须制定广告的规范予发展商,同时制定期限让发展商缴付贡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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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总审计司报告弊端周而复始/曾达威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在第12大马计划下的项目中,有169个项目出现进度延误问题。

总审计司报告的初衷是揭露问题并推动整改,然而年复一年的报告却不断暴露出相似的弊端,令人不禁纳闷相关部门是否有在吸取过往的教训。

《2024年第三系列总审计司报告》指出,第12大马计划涉及的8593个项目中,共有3942个项目正在实施,1434个处于后期实施阶段,3085个处于预实施阶段,132个处于无效状态,意味着很多项目仍在起步或尚未有显著进展。所谓无效,意味着这些项目并未产生预期的效益,甚至耗费了宝贵的公共资源。

除了项目延误,总审计司报告还披露第12大马计划中的预算超支问题。报告显示,2021至2023年期间,项目支出金额高达2319亿2000万令吉,超过批准的2227亿5600万令吉拨款。

疏于监督管理疏漏

这种超支现象不仅反映出预算管理上的疏漏,也加剧了国家财政的压力,可能危及长期发展计划的实施。政府在拨款与项目预算之间的失衡,不仅是财政管理的问题,更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问责和管理能力的信任。

尽管每一份总审计司报告都会提出数百条改进建议,然而问题却依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在于监督和问责机制的不足。

各部门在项目延误、预算超支或无效运作的情况下,并未承担足够的责任,相关的官员与管理层也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如此一来,报告中的问题一再重复,公共项目的管理依然没有得到显著改善。

加强问责严厉惩罚

为了有效遏制这种局面,政府必须加强问责机制,并严肃处理失责的官员。只有通过强而有力的问责,我们才能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整改,避免资源浪费和公共项目的延误。

对于屡次出现问题的部门与管理层,政府更应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儆效尤。

此外,政府可以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政府可以实时监控项目进展,并利用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增强资金流向的透明度,减少非法挪用的可能性。

政府也可以设立公开透明的项目资料平台,让公众参与监督,从而进一步提升项目的执行力与透明度。

总审计司报告周而复始的弊端,反映出政府部门项目管理模式的深层次问题。要真正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必须展开系统性改革,重新审视并优化现有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严格来说,每一个公共项目都需要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进度管控,确保从项目规划到实施都受到有效监督。

唯有通过有效的监督、问责与结构性改革,我们才能确保公共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的长期发展目标不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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