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动漫迷少女谋杀案延审
家人控诉“被告过得好”

被告潘伟宏在警员带领下,离开法庭。

(莎阿南16日讯)“被告至今过得很好,这对我们很不公平!我们不会接受被告家人的道歉……直到他上断头台,也不会有原谅这回事!”

3年前轰动全国的15岁动漫迷少女吴易甜遭谋杀案原定今日开审,惟又再延审。



在香港生活的死者阿姨沈依莲(34岁,航空公司地勤人员)今日特意请两星期假回国,无奈案件延审。她对于家人深受煎熬,表示不会原谅凶手。

排练上庭准备成白费

她再次规划仅有的15天年假,并指老板在了解原因后甚是体谅。

沈依莲今日受访时,指开庭前曾看见被告手上拿着疑是漫画书籍,面对镜头从不掩饰,即使被告认出家属,经过时也面无表情。她说,因不谙法律程序,身为此案证人的姐姐即死者母亲沈依玲,事先会到法庭旁听,并在家排练,但案件展延令姐姐的一切准备顿成白费,得重新再来。

支持沈家的香港友人说,如今再次陪伴沈家出庭旁听,了解沈家心情愈发沉重;但他和沈家仍相信,大马现有的法律制度。他感谢同日处理其他案件的华人律师,因后者给予支持,还有就是协助沈家的义务律师苏迪及记者朋友。



被告潘伟宏被控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时至4时,位于双溪威千百家村住家杀害吴易甜,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苏迪(左起)向身穿特制“甜甜小天使”T恤的沈依玲及沈依莲解释案件进展。

副检察司因病缺席

死者父亲今日也有出席,但由于早已和沈依玲离婚,大家并没同行。

此案原定今早在莎阿南高庭开审,但因审讯法庭变更,且主控官萧彩晨(译音)副检察司因病缺席,此案延后至8月29日及30日开审。

律师拿督苏迪向法庭要求,将此案列为主要案件,避免再次展延;法官拿督莫哈末阿兹曼表示同意。

反应

 

时事

【动漫少女吴易甜命案】
被告逃死刑监22年

潘伟雄判监禁22年。(档案照)。

(布城12日讯)“15岁动漫少女吴易甜被杀案”,被告潘伟雄上诉得直,逃过死刑,改判监禁22年。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哈欣为首的三司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一致推翻高庭的死刑判决,改为判处被告误杀及入狱22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



被告是于2013年10月2日被捕。

主控官诺莎菲妮表明,总检察署将在14天内,针对今天的裁决上诉联邦法院。

莎阿南高庭去年4月3日裁决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死者吴易甜

指谋杀罪过重改误杀

被告原本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被控,但上诉庭三司接受辩方提出被告原本被控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罪名过重的理据,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判处被告。误杀罪名的最高刑罚不超过30年。



上诉人代表律师拿督拉吉帕星陈词时指出,因被告的招供书已经无法作为呈堂证据,加上此案没有其他目击证人,因此控方只是根据环境证据举证,其他证词也是属于听说性质。

他说,控方指被告使用哑铃重击死者头部,其头部两处伤势为致命伤,但是控方并未进一步厘清其中疑点,包括鉴定关于脱氧核糖核酸样本。

他说,被告只是和死者发生冲突时推倒对方,导致对方流血倒地;法医供证时也不排除,死者头部两处伤势可能是同一次撞击造成。

他指出,死者总共发现10处伤势,依据这些伤势的位置来看,也可证明被告指死者跌倒的说法。

拉吉帕星强调,被告并没有杀人意图和动机,他处理死者尸体的方式也不该被视为意图杀人,而是因为紧张而作出的行为。

依环境证据举证 

法医指哑铃非致命凶器

主控官诺莎菲妮指出,高庭接纳环境证据的理由是因为相关证人证词并非针对被告,而是辅佐其他证人的供证。

她说,由于被告的招供书已无法作为证据,在没有目击证人下,控方也只剩下环境证据举证,而10公斤的哑铃证实是被告造成死者致命伤的凶器。

她强调,法医供称,死者头部两处的致命伤,并非哑铃掉落所致。

她说,被告宣称是意外及没有意图杀人的说法不可信,因为他事后并没有协助拯救死者,而是把被告装进行李箱丢弃。

吴易甜母亲沈依玲(右起)、外婆叶碧云、阿姨沈依莲及友人李宝婷在上诉庭裁决后,个个满脸愁容的走出法庭。

死者母亲感到绝望

“突然对这个世界感到绝望,也感到很痛,却不知道痛在何处。”

沈易甜母亲沈依玲今日下午在面簿撰文,道出自己的绝望,更透露出心中的悲愤。

沈依玲指责被告律师以荒唐的剧本、4个论点,让上诉庭三司推翻高庭的判决。

“扣除假期和被扣留了5年多,不到9年,就会看到杀人犯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又是一条好汉。因强奸不遂残忍杀害我15岁的孩子,只需要监禁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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