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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案晋最后阶段
1MDB案挪后审

【SRC洗黑钱案审讯】

(吉隆坡10日讯)高庭今日决定腾出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审讯时间,让纳吉涉及的SRC国际公司案件如期审讯。



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说,纳吉在SRC案件的抗辩已进入最后阶段,预料可在今日或明日完成。

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基于此,批准沙菲依的要求,延后原定今日续审的1MDB案。

主控官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对辩方律师的要求无异议。

另一方面,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斯达法副检察司受询时指出,高庭法官同时提到,如果SRC案审讯能够在今日完成,1MDB案的审讯将从明日开始继续下去。不然就从周四开始。

高庭法官早前择定的1MDB案其他审讯日期维持不变,即3月11日至13日;19日和20日;23日至27日;30日和31日;4月1日至30日;5月4日;6月至10月所有工作天,包括星期五。 



当1MDB案重新开审时,沙菲依预料将继续盘问第9名控方证人,即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阿兹拉。 

纳吉于2018年9月20日因涉嫌利用职位获取22亿8000万贿金而被控4项贪污罪行,以及21项相同款项的洗黑钱罪名,他否认有罪。 

在首项控状下,他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4月14日期间利用职位,在大马回教银行(AmIslamic Bank)获得6062万9839令吉43仙贿金。

第二控状指纳吉利用职位,于2012年10月31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相同地点获得9089万9927令吉28仙贿金;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指他利用职位,分别获得20亿8147万6926令吉以及4993万零985令吉70仙贿金。 

他也面对21项与22亿8000万令吉1MDB公司资金有关的洗黑钱控状。 

在SRC案方面,也是巫统北根区国会议员的纳吉于2018年7月4日在SRC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下被控,他面对3项刑事失信和1项滥用职权的控状。 

同年8月8日,纳吉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所涉金额相同。

换言之,67岁的纳吉在SRC案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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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DB案】卢爱璇称被安排潜逃到中缅泰柬

(吉隆坡28日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前法律顾问卢爱璇声称,国阵政府于2018年倒台后,由于在逃富商刘特佐警告她不要回国,之后她曾被安排潜逃到柬埔寨、中国和缅甸。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在高庭续审,身为第50名控方证人的卢爱璇供证时,揭露她从2018年5月至2023年7月曾潜逃到海外的一些国家。

“刘特佐警告我不要搞砸他的计划,他当时正和新政府谈判,要我暂时动身前往另一个地方,因为泰国当时正在发生一些事,而他并没解释是什么事。”

她于2018年5月在泰国,并在同年9月被刘特佐安排前往柬埔寨。

她在接受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依盘问时指出,除了柬埔寨,她也曾被安排逃亡到中国海南省和深圳及缅甸。

然而,她否认曾在潜逃海外的这些年内,在中国与刘特佐见面,并说明自己最后一次是于2017年在中国与后者会面。

询及如果没做错事,那为何她不选择回国后,她称是因为刘特佐当年恫言,若她不遵循其指示,便会采取严厉的行动,而且她当时也无法找到安全回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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