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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大动荡】爱极乐发展协调委会中心
门锁被换职员被停合约

郭子毅(前右)与爱极乐州选区发展协调委员会职员。马哈迪与阿德里的肖像仍挂在墙上。

(马六甲4日讯)甲州爱极乐州议员郭子毅说,他在爱极乐高原的爱极乐州选区发展与协调委员会中心的职员,会于本月10日正式终止工作。

他今日通过面簿说,昨日下午5时,该中心秘书通知他,职员的合约在10日终止,中心的锁头也会在6日更换,意味着中心的操作亦在6日结束。



据他所知,马六甲所有的州选区发展与协调委员会中心,面对同样的结果,除了巴也隆坡、文庙、直落马士和彭加兰峇株的中心。

他认为新联盟政府的这种不负任行动,对人民会构成影响,毕竟州选区发展与协调委员会和服务中心,对地方人民而言是很重要的,更是希盟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服务平台。

“希盟2018年在大选执政马六甲后的3周,也就是6月1日才开始重新委任中心的职员,以及进行中心在工作与服务上的更换。”

他认为这次新联盟却在短时间内终止职员的工作,以及更换中心锁头,对职员和中心都带来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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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欺诈冒充拿督 蓝色德士创办人面控不认罪

(马六甲4日讯)蓝色德士公司(Big Blue Taxi)创办人三苏巴林涉嫌欺诈出售豪华轿车及使用假拿督衔头,而在爱极乐地庭被控。
 
现年57岁的被告在法官达马菲克里面前聆听两项控状后,否认有罪。
 
第一项控状指出,三苏巴林被指欺骗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夫(62岁)购买价值18万令吉,注册特别车牌为VVP 7的2019年丰田埃尔法(Toyota Alphard),以致受害者交出9万5000令吉现金,若受害者没被欺骗,就不会把该笔钱交给被告。

他被控于2021年12月7日在马六甲州议会议长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他人移交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0年、施予鞭笞及罚款。

至于第二项控状,三苏巴林于相同地点及日期,在未获得首席部长书面准许的情况下,利用拿督头衔和名誉谋取私利,而在1981年徽章及名称法令(防止不当用途)第3(1)(a)条文下面控,可在相同法令第5条文下被判刑,即罚款不少于25万令吉及不超50万令吉,或坐牢不少于1年或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阿里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建议,面对两项控状的被告以5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并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被告每月也需到邻近的警局报到。

然而,被告的代表律师罗春美(译音)以被告在雪隆法庭仍有4宗案正在审讯中,一共涉及11万令吉保释金为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官达马菲克里允许被告针对两项控状以3万令吉保外,以及批准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并择定在2月7日重新过堂及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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