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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至少传召10证人
纳吉继子洗黑钱案明年审

(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继子里扎被控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2亿4800万美元(12亿5000万令吉)资金洗黑钱案,将于明年1月6日开审,控方将传召少于10名证人。

随着领导主控团的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指控方无意将此案转至高庭后,地庭法官罗兹纳择订2020年1月6至9日,以及13至16日审理此案。



里扎的代表律师拿督哈里哈兰没有反对,并告诉法庭,辩方无意也没有接获任何将案件转至高庭的指示。

哥巴斯里南说,控方将传召少于10名证人供证,包括一名来自新加坡的证人。

“控方今天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将部分文件交给辩方。”

此外,他说,控方尚未获得部分来自美国的文件。

高庭订9月20日为此案重新过堂。



此外,来自控方的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受询时说,控方今天交给辩方的文件包括来自瑞士和新加坡的户头报表。

里扎是红岩电影公司的拥有人,他于7月5日被控时面对5项控状,他悉数不认罪。

里扎的控状

控状1)

被告自身涉及洗黑钱,也就是通过由Good Star有限公司的瑞士苏黎世苏格兰皇家银行户头(账号11116073),转账至红岩制作公司的美国洛杉矶城市国民银行户头(账号123248291)的方式,收受117万3104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这笔款项是挪用自1MDB资金。

控状2)

里扎被控于2012年9和10月之间在同一地点,通过相同的户头转账,犯下相同罪行,所涉金额为900万美元。

控状3及4)

被告犯下相同罪行,也就是通过由阿尔巴投资PJS公司的瑞士卢加诺瑞意银行集团户头(账号81134378),转账至红岩资本有限公司的新加坡瑞意银行户头(账号6C02250A)的方式,收受1亿3300万美元和6000万美元的不法活动收益。他被指于2012年6月18日至10月23日之间,在新加坡淡马锡大道的瑞意银行犯罪。

控状5)

被告于2012年11月14日在相同地点,犯下同一罪行,所涉金额为4500万美元。

被告的所有控状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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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存在 魏家祥促安华正面回应

(吉隆坡14日讯)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令附录是否真的存在一事,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要求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正面回应,向民众解释清楚,而不是继续顾左右而言他。

他表示,人民已厌倦政府的花言巧语和缄默,如今只想知道一个肯定的答案。

他也批评安华以可能妨碍司法为由拒绝回答的做法,令民众无法判断,政府是否有遵守前国家元首的谕令。

魏家祥今天在社交媒体上传一段影片,向政府和安华喊话:“有就说有,没有就说没有。

“这问题在3月7日提出,已经240多天了,如今才抛出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的问题。”

他强调,他尊重前国家元首的最终决定权,追问特赦令附录一事并非是要挑战国家元首和法庭的地位,也不是要妨碍司法,反而是那些违反和藏匿元首谕令者,才是滥用元首和法庭名义的人。

“为什么说他们滥用法庭(名义)?因为他们只要回答有或没有特赦令附录,法庭就无需审讯了。”

魏家祥也表示,若不存在特赦令,政府就应该提控和对付那些造谣者。

另外,他指出,禁止在法庭外讨论案件的规则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大马的司法体系已经废除陪审团制,法院判决完全是由专业法官作出,不会轻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

魏家祥举例,纳吉的SRC贪腐案件诉讼期间也在法庭外引起热烈讨论。

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在SRC国际公司挪用资金案中被判滥权、刑事失信和洗黑钱罪名成立,遭判处12年监禁并被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今年2月,特赦局宣布将他的刑期减半,预计纳吉将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如果他未能缴清罚款,则刑期将延长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然而,有消息指出,前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曾经发布一份附录,谕令允许纳吉在剩余的刑期间居家服刑。

纳吉已经针对此事申请司法审查,要求政府确认并执行这项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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