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传禁回教徒员工祈祷
厂方代表报案指假新闻

(莎阿南1日讯)网络流传巴生一家工厂被指向员工发通告,禁止回教徒员工在工作时间祈祷,违例者将被罚款500令吉,惟厂方代表向警方报案,指有关通告是虚假的。

巴生北区警区主任努鲁胡达助理总监说,被指在网上发出“回教徒在工作时间祈祷将被罚500令吉”通告的工厂代表,今早已向警方报案。



疑有人恶意抹

她说,警方问话时,该名代表坚决否认公司曾发出相关通告,声称有关通告是假的,而且文件没有签名,也没有在公司内部通传,相信是有人恶意抹黑,这可破坏我国宗教和谐。

”该通告的发出日期为7月30日,并指该公司的新政策是回教徒只能在午餐时间祈祷,一旦利用工作时间祈祷,将被公司罚款500令吉,惟该公司慎重否认曾发出有关通告。”

她谴责有关恶意行为,促请大家不要作做出足以破坏我国宗教和谐的行为。

根据网络流传,一间位于位于巴生加埔河工业园的工厂管理层,于7月30日(星期二)向全体员工发通告,指除了午餐时间,否则禁止回教徒员工在工作时间祈祷。通告也说,一旦被发现违反条规,将被罚款高达500令吉。



此事引起马来西亚土著权威党(Putra)副主席莫哈末凯鲁不满,批评有关举动违反人力资源部和大马回教发展局联合拟定的回教徒在工作时间祈祷指南。

雇主须允许员工祈祷

根据回教徒在作时间祈祷指南,雇主须允许回教徒员工在工作期间祈祷,每次至少20分钟,而星期五的祈祷时间至少1小时30分钟。

至于祈祷时间,则由雇主视该公司休息时间而定;雇主也须提供合适地点让回教徒员工祈祷。

工厂管理层受促报案

中路州议员法克拉兹也在面簿贴文,指他已联络有关工厂,工厂方面否认有发出该通告。

他说,工厂管理层应报案,彻查是否有人恶意抹黑,并表示绝不容许有不尊重回教徒的行为。

一名不愿具名的工厂员工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在线》访问时说,通告是真的,但在午餐时间过后,问题已经解决。

“主要原因是非回教徒管理层不知道回教徒的祈祷时间,才会造成误会,但员工和管理层商讨后,问题就解决了。”

人资部将彻查

人力资源部发文告说,该部非常关注有关课题的投诉,并会彻底调查,一旦证实违例,将会对有关单位采取行动。

当局也呼吁民众未证实消息真伪之前,勿随意传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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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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