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非礼3女应征者
好色经理被捕

(怡保30日讯)一名私人公司经理趁应征女书记之便,一连非礼3名应征者,遭警方逮捕调查。

事件是发生在怡保美丹务边,霹州发展机构商场内的一间公司,3名受害者中,两人年仅20岁,另一人30岁。



怡保警区主任莫哈末阿里助理总监今日透露,被逮捕的嫌犯65岁,在录取口供后已获得警方允许保释。

他说,首名报案者指在昨日中午12时30分,前往有关公司现场应征当书记,由嫌犯负责面试,但却没有询问有关工作或面试的问题,反而大多时候是讲述本身的事。

他说,嫌犯有向报案者索取照片,也要与她握手问候,不过被挡开。

“面试后,嫌犯直接拉住报案者的手问好,拍她的肩膀,试图拥抱及亲吻她的面颊,她不愿遵从,赶紧离开。”

第二名报案者是昨天早上约7时45分,在同样地点面对类似遭遇。当时嫌犯握住次报案者的手,从后面拥抱,亲吻其脖子。



第3名报案者的遭遇是在同日下午4时30分,嫌犯握其手及大腿,拥抱至感觉嫌犯私处触碰到了她的身后,并亲吻额头及手腕。

他说,昆仑喇叭警方随后逮捕嫌犯,援引刑事法典第354 条文调查。嫌犯的儿子也受录口供,不过据说事发时,其儿子是在自己的办公室,而不是嫌犯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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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礼小六学生 华小副校长不认罪

(怡保12日讯)一名华小课外活动副校长涉嫌在课室内拥吻女学生,今天被控2项罪状皆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不准骚扰有关学生,以及需要每月初前往警局报到。

37岁被告郑曹德(译音)今早被带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案件定于明年1月17日过堂。

依据首项控状,被告于今年9月11日早上6时40分在位于怡保一所华小的一间课室内,对一名12岁学生进行性骚扰行为,即从学生身后拥抱和亲吻学生的嘴唇,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可在相同法令被判刑,也在相同法令第16条文同读。

在该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刑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可被判鞭刑;在第16条文下,可附加刑罚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被判鞭刑不超过两鞭。

依据第二项控状,被告于9月26日于上述相同时间,在该校的不同课室内,对相同的学生作出同样行为,抵触相同法令和条文。

此案副检察司古拉杜艾妮要求法庭将保释金定于不少过5万令吉,并制定附加条件不允被告接触有关学生。

月薪7000开销约6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迪班古玛表示,被告单身,在北近打县教育局任职,月薪7000令吉,惟需要承担和照顾61岁母亲和3名弟妹包括一名精神障碍者的生活费,每月开销6000令吉左右。

他也说,被告本身患有糖尿病和血压高,而被告在警方调查此案期间给予充分配合,并会确保遵守法庭规定的附加条件和出庭受审,因此请求法庭将保释金降至5000令吉。

另外,对于法官菁莎美拉提问被告是否还在控状提及的案发学校内工作,迪班古玛表示,被告目前不在该所华小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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