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视频】汝来夫妇遇害案过堂
独子被控谋杀或判死刑

(芙蓉5日讯)汝来“杀夫妇放火烧屋案”,死者夫妇的独子今日被控谋杀,其余3人被控销毁证据。



被告陈建业(40岁,译音)被控于今年7月24日下午4时至晚上7时45分之间,在汝来迪沙美拉蒂一间双层排屋,用刀刺死双亲陈金裕(73岁,退休工程师)及吴长华(67岁,退休老师),抵触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陈建业(右)被警方押离法庭时用毛巾遮脸。
陈建业(右)被警方押离法庭时用毛巾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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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男子被警方押到法庭准备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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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被控结伙销毁证据,但获准与其余2人保释外出。

被告今日被警方押往第一和第二推事庭面对两项谋杀控状,翻译员念出控状,面无表情的被告表示明白控状,推事把案件定于9月10日过堂,以呈交化验报告。

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卓沙凯文,主控官为玛莎菲琪副检察司,推事是玛尔文。



陈金裕及吴长华夫妇是于7月24日晚上在汝来迪沙美拉蒂住家,被发现遭人刺死,凶徒还纵火烧屋,企图毁尸灭迹。

警方稍后扣捕3男1女,另于数日后再扣捕1名华裔女子协助调查;今日提控的是警方第一次扣捕的3男1女,另一名女子则延长扣留至今日。

否认有罪  3被告各8千保外

3名被告被控毁灭证据,获准以8000令吉保释。

3名被告林文娥(35岁,译音)、郭英豪(41岁,译音)和袁国成(37岁,译音),今日被押往芙蓉第一推事庭面控,皆否认有罪。

控状指他们结伙于7月25日晚上8时许在相同地点消灭另一名被告陈建业杀害两名死者的凶器,即一把刀,抵触刑事法典第201条文(消灭证据和维护犯罪犯),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监禁7年和罚款。

3名被告否认有罪;主控官玛莎菲琪副检察司建议每名被告以1万5000令吉、2名担保人和定时到汝来警局报到并交出护照,惟3名律师向推事求情,要求降低金额及允许被告到他们住址附近警局报到。

推事玛尔文允许每名被告以80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被告必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直到结案。案展9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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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

涉嫌杀邻居面控 被告:我来听音乐的

(古来10日讯)“我是来听音乐的。”

一名男子涉嫌谋杀67岁邻居,今日在古来推事庭面控,不料当通译员在庭上宣读控状后,他突然发言,竟指本身是“来听音乐的。”

根据控状,被告蔡运城(译音,34岁)被控于11月27日凌晨12时43分,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一所民宅的客厅内,谋杀67岁的陈邻福。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死刑或最低30年监禁,最长不超过40年,以及不少于12下鞭刑。

在庭上答非所问

当通译员宣读第一遍控状时,被告回应说“那是什么?文件是错的。”前者宣读第二遍控状后,被告却说“不是‘Chin’,是‘Tan’?我没有杀人。”

当通译员三度宣读控状,指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被告却回应“什么是12?”以及“我为何要听?我是来听音乐的。”

此案主控官为奥曼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古来推事阿祖琳随后基于需待完整的解剖和化学报告,择定明年1月7日过堂。

早前报道,陈邻福疑遭劫匪入屋抢劫,并在反抗过程中刀毙命,数日后才被揭发。

陈邻福住在士乃安乐花园慕尼路的廉价屋,其歌唱班好友上门寻人时,发现死者毙命在廉价屋内的客厅,遗体已发出腐臭味,相信已毙命数日。

据了解,死者生前身体健壮,并已退休,一人独居在老家,有5名孩子。

古来警区主任陈胜利日前发文告说,初步调查,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怀疑是被尖利物体刺伤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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