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对疫苗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人大通过疫苗管理法

中国去年爆发长生假疫苗事件,引发各界激烈回响。

(北京30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疫苗管理法,对疫苗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的疫苗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违反生产、储存、运输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设置了比一般药品更高的处罚,亦是“对人”的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从业禁止直至终身禁业等。



生产和销售假疫苗人士,罚款为货值15至50倍的金额;生产和销售劣质疫苗人士,罚款为货值的10至30倍。

管理法也更新了疫苗制度,例如将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等;此外,在流通、预防接种及监督管理范畴,亦重新制定要求更严格的要求及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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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冠病疫苗致死和并发症 8人向政府及WHO索赔6千万

(吉隆坡27日讯)8名人士指控冠病疫苗接种导致死亡及严重健康并发症,因此向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提起集体诉讼,要求赔偿6000万令吉。

这8人是通过莫哈末再努丁律师楼入禀起诉,并将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与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现任与时任卫生部长、现任与时任内政部长、大马辉瑞及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5造列为答辩人。

起诉人也指世卫与其总干事谭德塞于2020年3月11日宣布冠病大流行,是欺诈性且不科学的,并随后批准并建议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全球成员国实施行动管控令(MCO)。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起诉人称:“他们对冠病疫情提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建议,冠病实际上是一种在实验室制造的人造生物武器,故意模仿季节性流感,并随后建议仅使用有毒实验疫苗来应对虚假大流行。”

诉方还指控,被告均极其疏忽,没有对冠病的有效性和有毒实验疫苗的安全性进行临床研究或适当检查。

“慕尤丁不仅在没有适当调查和检查的情况下接受虚假疫情,还实施了行动管控令。”

他们声称答辩方利用不公平影响、欺诈、不实陈述、隐瞒事实和缺乏充分披露,来确保公众同意他们所说的有毒实验疫苗,这些策略导致包括诉方在内的马来西亚人,在没有充分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同意书。

诉方寻求法庭宣判冠病是假的,是一种人造生物武器流行病,类似于季节性流感。

他们也寻求法庭声明,迫使我国退出世卫组织和世界经济论坛(WEF),并寻求一般、特殊和惩戒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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