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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韩学习:产量多卖去哪里?
多元种植需拓更多市场

农业公会领导解说,所谓油棕园多元种植,不是直接在满是油棕树与树之间的空地种上农作物,而是在翻种修复土壤时,一旁种植其他短期农作物。

(新山8日讯)去年10月果农总会建议各州官联公司拨出1%种植油棕的土地,改作水果种植用途;近期农产业部长郭素沁亦鼓励,油棕小园主多元化种植,这当中要考虑的问题是,一旦官联公司及私人土地皆积极用作多元种植,市场该如何消化日后盛产的农作物。

果农总会会长韩学习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把打通推售农作物的“通路”,看做首等大事,他比喻,找到销售“通路”,就能攀比推销高雄农渔产品到马新一带的高雄市长韩国瑜,有机会问鼎总统。



韩学习说,台湾只要和中国关系稳定一些,农产品可以更好销到大陆。但看回我国情况,农作物市场多是限制在国内与新加坡,政府必须开拓更大市场,尤其是鼓励小园主“动起来”种植其他农作物后,原产业部、农业与农基工业部及国际贸消与工业部,得积极先打开更多市场“通路”。

韩学习:多元种植是不错的提议。

与台湾互惠互利

他举例,留台联总3月17日举办百人参访团,让我国蔬果业者到台湾高雄、屏东和云林与当地业者交流,并将在韩国瑜见证下与当局签署备忘录。 这是一个开通市场的例子,以后我国能引进台湾蔬果,也让台湾进口我国的蔬果,互惠互利。

鼓励多元种植,为何会有产量增多的担忧?韩学习进一步说明,以古来小园主为例子,当地80%园主种植油棕,若园主将部分土地用作多元种植短期农作物,不久后某些农作物的产量会很多,到时要卖去哪里?还是只能卖给指定的大公司?这还不包括,早前鼓励官联公司拨出油棕地来多元种植,会继续生产更多的农作物。

他说,多元种植是不错的提议,包括可让那些面对农耕地租期已约满的农民,改租其他土地种植农作物。



郑辉冠:只要克服外劳短缺,多元化种植是好建议且值得推广。

郑辉冠:需时照料

多元种植恐更依赖外劳

郭素沁鼓励油棕园小园主多元化种植,突破当前棕油市场不振的困境,惟此建议可行性的关键在于小园主肯不肯投入时间,到园地照料农作物。否则,会延伸园主更加依赖外劳。

小园主要落实多元种植,且收入多样化,最佳时段是翻种期的首三年。

不过,农业公会领导提到,许多园主把土地改种油棕,无非是要省去每天到园地照料农作物的工作。多元种植后,园主作息将变忙,必须更用心管理。比较起,目前一般照料油棕园是相隔一或两周才到油棕园监督外劳砍果和清理园地,多元种植后园主要付出更多“行动”。

居銮农业公会会长郑辉冠指出,一旦油棕园多元种植,比如种植蔬菜和水果等,园主需要每天到园里照料农作物,避免农作物干枯、被野生动物破坏或被偷。

“若园主不要自己下手,则需要聘请外劳照料,问题是农业领域缺乏外劳的情况还未解决,油棕园种植更多农作物后,会导致园主更依赖外劳。”

他说,只要缺乏外劳的问题可以克服,政府提出的多元化种植,是好建议而且值得推广。

他提到,油棕园多元种植的时机是在园地翻种的头三年,三年期间可以种植短期农作物。

“不是在油棕树茂盛时,在树与树之间的空地,种植下其他农作物。部长提到的竹、椰子和黄梨,都需要考虑到土地是否肥沃。”

恐影响申请翻种金

他说,若小园主不要耗时耗力管理翻种期的事宜,有者可以在期间出租油棕树苗周边的土地,给其他未有耕地的农民用作种植其他短期农作物,兼打理园地整洁。

另一园主关心的问题是,油棕园翻种时也用作其他农作物,会不会影响到申请政府翻种金的情况?郑辉冠认为,农业局其实设有许多的奖掖,尤其是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后,一般会发放奖掖包括提供树苗和药水等的津贴。

他说,小园主不要因为觉得申请手续麻烦,而不去了解相关农业资讯,他们要突破困境,就要多参与和了解相关政策。

陈世文:需放宽外劳政策辅助

龟咯黄梨种植业者陈世文,抓紧其他园主翻种油棕园时善用有关土地种植黄梨,已有近10年的经验,他认同部长推广油棕园多元种植,惟需放宽外劳政策辅助。

在翻种油棕园的前三年,他与一些地主达成协议,允许他在油棕园内种植黄梨,而他需对地主履行的责任,就是照顾好油棕园、定期施肥、清理野草等的工作,达到“帮人帮己”的双赢目标。

“只有在翻种时才可以改良土壤,用作其他农作物。一般满是油棕树的油棕园,会因为常施化肥,用药水而导致土壤变质,不适合直接栽种农作物在其中。”

他说,许多上了年纪的地主,手上有钱、有土地,但请不到外劳,他们无法很好的落实多元种植。除此,园主需要政府发布细则用作指南,包括配合相关部门所要推行多元种植政策下,需要遵守或申请些什么文件?该部建议种植的农作物,可以卖去哪里?相关程序需要让园主知道,才能完整落实。

“部长建议油棕园种竹、椰子或黄梨,但要在相关园地种植这些农作物,关键除了土质,另一个就是收成时要有明确的销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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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林吉祥父子郭素沁“表亲论”案胜诉 茜蒂玛丝杜拉需赔75万

(吉隆坡4日讯)民主行动党元老丹斯里林吉祥、主席林冠英和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起诉伊斯兰党甲抛峇底国会议员茜蒂玛丝杜拉的“表亲论”诽谤案胜诉,因此答辩人需赔偿3人共75万令吉的赔偿金。

高庭承审法官拿督郭树顺作出判决后,谕令答辩人分别赔偿林吉祥30万令吉、林冠英25万令吉和郭素沁20万令吉。

法官还规定,如果答辩人未能在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则每年需额外支付5%利息。此外,答辩人也受促,分别向3名行动党领袖支付2万5000令吉的律师费。

法官裁定,茜蒂玛丝杜拉于2023年在登嘉楼甘马挽发表及在社交媒体上传播的有关言论属于诽谤,且缺乏证据支持,因此其行为是出于恶意,且不接受她以“公正评论”作为辩护理由。

茜蒂玛丝杜拉于去年11月4日在登嘉楼甘马挽一场演说中,指控林吉祥、新加坡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和前马共总书记陈平三人是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弟,而林冠英妻子周玉清则与郭素沁是亲戚关系。

去年11月27日,林吉祥、林冠英和郭素沁入禀法庭,起诉西蒂玛斯杜拉诽谤。

此外,茜蒂玛丝杜拉也面对警方的刑事调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5(b)条文与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她。

刑事法典505(b)条文阐明,任何人发表、刊登或传播意图引起公众恐慌的声明、谣言或报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则禁止任何人引起公众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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