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级

狮城“狼群网”运作程式化
卖淫女接客前先“培训”学这些……

涉嫌卖淫的女郎落网后,被搜出大批避孕套。(档案照)
涉嫌卖淫的女郎落网后,被搜出大批避孕套。(档案照)

(新加坡3日讯)涉及179名女郎卖淫的狮城“狼群网”被瓦解,涉案团伙爆料,指组织成员分工精细,运作高度程式化,从办签证、安排住宿、外汇兑换、入驻夜场,都各有人负责,如同在经营一门生意。

《新明》之前报道,新加坡警方部队与中国公安部是在去年10月22日开始到11月23日,展开了为期32天的扫荡活动,联手突击新加坡的83个地点和中国的多个地点。



在行动中,涉案者因触犯妇女宪章(Women’s Charter)被捕,年龄介于19到53岁。在中国落网的其他涉案者,年龄则介于21岁到48岁。

调查显示,中国的犯罪集团经营色情网站,在新加坡为中国女打色情服务的广告。据悉,该色情网站名为“狼群网”,如今已被撤销。

综合外地媒体报道,该集团的首脑是绰号“君子”的江苏连云港人周姓男子(27岁)和朱姓男子(27岁),集团的运作高度程式化和专业化。集团内成员分工合作,有人负责伪造印章和证件,帮助不符合出境条件的女郎骗取出境签证,从中赚取高额的“签证费”。

新加坡境内也有当地人接洽,负责联系不同房东,安排女孩的住宿和卖淫地点,从中收取高额房租。其他成员,有人负责提供卖淫所用的避孕套等用品、有人提供兑换外汇等服务、也有成员负责安排女郎到马来西亚提供夜场服务,收取高额“人头税”。

首脑提供培训教材



集团首脑提供培训教材,包括如何拍性感照挑逗嫖客上钩。

据报道,周姓男子也专门编写了教材,对女郎进行培训,以便从中获得更多利益。

他强调,女郎一定要拍好照片,因为即使服务再好,如果客人不约,也无法做好生意。

其中一些技巧包括:拍照时如何取长补短或拍出巨乳感;女郎可以露胸,但不要全露,营造出若隐若现的感觉;若脸长得标致,就斜着45度角拍上半身;拍照时不能直视镜头,需要侧视才能拍出有立体感的照片;女郎表情要自然,也需要在拍照前化妆。

如果嫖客投诉或女郎不受管理,集团也会对她们进行惩罚。

警方展开扫荡行动,起获大量伪造证件。(取自网络)
警方展开扫荡行动,起获大量伪造证件。(取自网络)

6“自保”招数

为躲避警方取缔,集团发布6“自保”招数,提醒艳女工作时要注意的事,包括怎么辨别嫖客是不是卧底。

这包括:
1)选择人潮最多的时间段做生意,女郎指定的工作时间为早上9点至晚上12点。
2)女郎不应晚睡,以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表现。
3)采取先收钱的防范措施,嫖客在房间时,也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在视线里,特别是手机、首饰和钱。
4)不喝嫖客所携带的饮料或者酒类。
5)若在酒店交易,女郎该提醒嫖客不要在酒店大厅喧哗,表现低调自然,同时避开电眼。
6)与嫖客联系后,先进行观察,本地嫖客普遍喜欢穿短裤和拖鞋,上班族则是衬衫打着领带,警方一般会穿休闲的衣服和运动鞋,耳朵里还会戴蓝牙耳机。

2年进账846万令吉

“狼群网”火红近两年,两主谋共有超过1400多万人民币(约846万令吉)入袋,拿赃款买房买车。

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来自网站的费用,在2017年10月之前,卖淫一次收费150新元(约450令吉)以下的女郎,网站每月向她们收取1300人民币到2000人民币(约786令吉至1212令吉)的费用。卖淫一次收费150新元到200新元(约450令吉至600令吉)的女郎,则每月需要支付2500到3000人民币(约1515令吉到1818令吉)的费用。

办理每一本旅游或工作签证,比正常的代办价格高2000人民币(约1212令吉)左右,如果是歌星签证,一本能赚取4000—5000人民币(约2424令吉到3030令吉)。

“狼群网”网站开办之后,集团各自发动成员招募女郎。他们在中国国内的QQ群和微信等群发广告,广告内容极具诱惑性,表示去新加坡打工可以赚大钱,几个月就能赚几十万元。

吸引女郎后,集团让女郎办理签证,并怂恿她们飞到新加坡,再由同伙的成员安排住宿。

之后,他们等女郎的资金用完后,才借机提出卖淫赚钱的建议。

如果女郎反抗,集团会采取利诱、威逼等各种方式,劝服女郎。许多女郎因为没有出国经验,无奈只好跟从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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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

被骗来马卖淫 尼籍女子报警4人落网

(槟城2日讯)25岁尼日利亚籍女子被骗至马来西亚,原以为将从事家庭女佣工作,抵达后却被迫进行非法性交易,在逃脱后报警寻求协助。

槟岛西南县警区主任沙扎里助理总监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该案件涉及4名嫌犯,年龄介于24至35岁,嫌犯中有3名外籍人士和一名本地女大学生,其中一对为情侣。

警方在峇六拜的一间公寓内逮捕了4名嫌犯,并于今日将他们带到浮罗山背法庭,申请延长扣留7天。

3名外籍人士是于今年1月以旅游签证入境我国。

沙扎里指出,受害者每次的性交易收费由嫌犯与顾客协商确定,每次交易的费用介于150至500令吉。

目前,受害者已被警方安置在庇护中心。

据了解,这名25岁的尼日利亚女子于今年10月10日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尔后被带往槟城。

受害者是在逃离嫌犯所租赁的公寓后,前往吉隆坡寻求大使馆的协助,再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迫从事性工作。

警方已根据《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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