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西方媒体炒作打压回教徒
中国:尊重公民宗教信仰

(吉隆坡21日讯)中国驻马大使馆今日指出,遭西方媒体炒作的国内回教徒遭打压问题,中国政府希望各方重视中国官方发布的信息和介绍的情况,看到中国政府为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所做的努力。

大使馆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政府依照宪法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正常宗教活动,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

中国驻马大使馆发文告回应西方媒体近期炒作有关课题,称中国政府将大量维吾尔族回教徒关押在“再教育营”。

大使馆指出,实际上,回教事业在中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早在中国唐宋时期,回教就已经传入中国。在1300多年的传播与发展中,回教与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互相影响和融合,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璀璨回教文化。

根据大使馆文告指出,在中国,信仰回教的有10个民族,2500多万人口。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他们的宗教信仰、文化传统和生活习俗受到了充分尊重。

教职员数以万计中国有近4万回教堂



文告指出,目前在中国,有近4万座回教堂,回教教职人员数以万计。

“在中国任何的一个城市,都可以很容易找到清真餐厅。在几乎每一所大学和政府部门食堂都设有清真灶。

“每年斋月期间,中国政府在清真寺配备医药服务和降温设备,免费为封斋者提供开斋饭,还每年包机组织数千名回教徒前往麦加朝觐。”

新疆经济平稳发展

文告说,新疆1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生活着2300多万居民,其中1300多万是回教徒。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回族等各族人口和谐相处,平等相待,守望相助,为新疆的和谐发展共同付出努力。

“近年来,新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族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很多到过新疆的人纷纷感叹,现在的新疆不仅很美丽,而且很安全、很稳定。”

中方坚定反对恐怖主义

中国大使馆指出,中方只是跟包括马来西亚的世界上众多的国家一样坚定地反对恐怖主义,因为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

文告指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为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维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些努力与国际社会打击恐怖主义的大方向完全一致,也构成国际反恐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尤其是我们将打击与预防相结合,预防放在第一位,预防做得好,恐怖主义才能失去蔓延生根的土壤。”

反应

 

要闻

女子与回教徒结婚告吹 准司法审核改回基督徒

(布城13日讯)砂拉越一名女子因与回教徒男子结婚未果,寻求脱离回教并重回基督教。

上诉庭今日裁定支持她的上诉申请,准许展开司法审核,以挑战相关回教法令及恢复其基督教信仰身分。

以拿督苏邦莲法官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包括拿督林宗方和拿督阿末菲鲁兹一致同意,之前高庭在拒绝申请时设定了过高门槛。

三司裁定申请人提出的司法审核申请具有合理依据,并批准她继续推进案件至吉隆坡高庭听审。

申请人的代表律师依克巴哈利指出,上诉庭明确认为司法审核程序并非轻率提出,她有权质疑联邦直辖区回教法庭是否具备审理脱教案件的权力。

26岁的申请人在诉状中陈述,她于2017年8月18日皈依回教,初衷是为了与一名回教徒男子结婚。然而两人的关系以分手告终,没有结婚。

她随后决定寻求脱教,并于去年4月26日入禀法庭,将政府、联邦直辖区皈依注册官及联邦直辖区回教理事会列为答辩人。她请求法庭删除其名字在联邦直辖区皈依登记上的记录,并恢复基督教信仰身分。

去年9月21日,吉隆坡高庭以回教法庭拥有相关司法权为由,拒绝发出司法审核准令。然而,上诉庭今日推翻了这一裁决,裁定申请人有权在民事法庭质疑相关回教法的合法性。

无阐明回教庭审脱教

申请人辩称,根据1993年回教行政法(联邦直辖区)并未明确赋予回教法庭审理脱教案件的权限,同时该法令的部分条款与联邦宪法第11(1)条文所保障的宗教自由相抵触。

她还挑战了法令第85(1)条款的合宪性,该条款规定任何念诵清真言的人即被视为自动成为回教徒。她指出,该条款未对宗教信仰的内涵及要求提供详细说明。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