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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确保稳健发展
王室有权撤换柔机构CEO

柔佛苏丹依布拉欣(左)在卡马鲁查曼及奥斯曼(右)等人陪同下,为柔佛机构新标志主持推介仪式。

(新山30日讯)根据《1968年柔佛机构法案》,柔佛王室有遴选适合人选担任柔佛机构总执行长和董事会成员的权力,柔佛苏丹依布拉欣表示,若有关受委人士无法胜任工作或失职,他会与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商讨撤换人选。

陛下表示,上述举动并非是柔佛王室干涉柔佛机构,而是要监督,确保该机构稳健发展。



陛下也提到,柔佛机构受委主席职位已由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担任,因此该机构执行董事职位应由没有政治背景的人士担任。

陛下说,一些官联机构总执行长由有政治背景的人士担任,基于政治利益,他们的行事会忽略政府和人民的利益。

陛下昨天出席柔佛机构50周年庆典暨推介新标志的仪式上,这么表示。

出席者包括柔佛苏丹后拉惹查丽苏菲雅、四王子东姑阿都拉曼、五王子东姑阿布峇卡、州政府秘书拿督阿兹米诺哈尼、柔佛机构主席兼总执行长拿督卡马鲁查曼、柔佛州务大臣拿督奥斯曼。

奥斯曼(坐者左起)、陛下与拉惹查丽苏菲雅出席庆典。

柔佛民族梦想房屋  
需扩大至其他县属



陛下指出,柔佛机构负责推行的“柔佛民族梦想房屋计划”需要扩大至柔州其他县属,将能让每户家庭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

“我认为柔佛机构需在房产领域协助州政府满足社会需求,尤其是提供可负担房屋。

“作为州政府子公司,柔佛机构不应像私人发展商一般的只注重最大的利润。”

陛下促请柔佛机构展开任何投资时先深入研究,他以早前该机构推行鹿园计划的失败例子,道出该机构也有投资失败的计划,因为柔州缺乏这类专业技术的人才,环境也不适宜圈养鹿。

陛下也提醒柔佛机构秉持创立宗旨,执行计划时,应以柔州及子民为考量,以及持续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希望该机构选择可行性高及有把握的项目,为柔州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以及为人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陛下也希望柔佛机构未来在发展项目,取得利润后,部分利润分给州政府,让州政府展开惠民计划,回馈人民。

阿兹米诺哈尼(坐者左起)、东姑阿布峇卡、东姑阿都拉曼也出席庆典。

柔佛机构推出新标志

柔佛机构欢庆50周年推出新标志,以加强品牌和形象。

卡马鲁查曼指出,新标志的设计概念是以柔佛州旗的颜色来延伸,主要是红色、蓝色和白色。

新设计的意义是表达该机构的企业形象,贯彻具有远见的思维,朝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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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U Mobile股权重组 柔佛王室成最大股东

(吉隆坡6日讯)柔佛王室即将成为U Mobile最大股东。

新加坡淡马锡旗下ST Telemedia公司周三(4日)发文告宣布,旗下全资子公司Straits Mobile Investments与我国企业Mawar Setia私人有限公司签署有条件的买卖协议,出售U Mobile的多数股权。

随着这项交易,ST Telemedia在U Mobile的持股,将从48.25%,减少到20%,剩余的28.25%由Mawar Setia拥有。这意味,柔佛王室即将成为U Mobile最大股东。

根据文告,交易完成后,Straits Mobile会持有U Mobile 20%少数股权,U Mobile也不再是ST Telemedia的子公司。

不过,文告并未提及出售股权的具体价值。交易预计最迟在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

该股权的买方Mawar Setia,是由成功集团创办人丹斯里陈志远和柔佛公主东姑阿米娜共同拥有的公司。这家公司于今年4月成立,从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获取的资讯显示,陈志远持股70%,东姑阿米娜持股30%。

东姑阿米娜在U Mobile的实际持股将是8.5%,她的父亲,即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陛下,持有U Mobile 22.3%的股权。两人合计将持有这家电信公司30.8%股份,使他们成为最大股东。

陈志远通过Mawar Setia控制U Mobile 19.8%的股份,他也通过其他股东,如Berjaya Infrastructure和U Telemedia的受益所有权,预计在U Mobile的总持股约为22.2%。他的侄女Diana Tan则持有U Mobile 0.28%股权。

这一次股权重组,是基于U Mobile获得我国第二张5G网络牌照,ST Telemedia同意减少其在U Mobile的持股,目的是降低U Mobile的外资持股比例。

网媒The Edge报道,根据文告,ST Telemedia声称将出售的股权为“多数股权”,在交易完成后,仍持有U Mobile “20%的少数股权”,这一表述引发了关于Straits Mobile实际持股比例的疑问。

SSM的资料显示,Straits Mobile在U Mobile持股48.25%,虽然成为最大股东,但这并不是“多数股权”,因为多数股权需要至少持股50%加1股。

文告也指出,完成交易后,Straits Mobile将保留U Mobile20%股权。这意味,如果Straits Mobile只出售28.25%股权,为何文告却称它出售的是“多数股权”?又或者,Straits Mobile的实际持股比例,超过了向SSM公布的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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