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聘请60岁以上员工
人资部商“乐龄劳工”福利

古拉鼓励年龄超过60岁的退休人士回到工作岗位。

(怡保23日讯)人力资源部长古拉呼吁雇主给予60岁以上者工作机会,因后者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此举可填补我国人力空缺,若此建议可行,就需修订政策协助乐龄者。

他提到,该部正探讨“乐龄劳工”福利,以鼓励年龄超过60岁的退休人士回到工作岗位,不仅可帮助自己改善财务水平,也能为国家人力资源带来助力。



古拉今午在霹雳福利、社区与对话协会的“劳工论坛”与霹州非政府组织代表探讨1955年劳工法令及雇主与雇员课题,在致开幕词时提及上述概念。

提高残疾人士就业率

对于超过60岁还能工作者,古拉认为不能让健康、有经验的人力平白浪费,所以鼓励他们“回到职场”。

“很多人以为年龄过了60岁做不了什么,但此旧观念必须改变,我也常鼓励官联公司聘请60岁或以上的职员。”

古拉提到,该部正在努力提高残疾人士在各领域的就业率达到1%目标,惟目前仅不到0.6%。



对此,古拉指该部乐意聆听坊间尤其是非政府组织代表的意见,集思广益改良政策。

他补充,今日与霹州非政府组织代表对话是收集民意的第一步,盼日后其他州属先后主办此类人力课题研讨会。

出席者还有人力资源部人力策划总监拿督罗斯曼、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丝杜丽、霹州行政议员(人力资源事务)西化尼申、大马雇主联合会(MEF)副主席拉马达斯、大马职工总会(MTUC)副主席松顺达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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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政府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 沈志强:禁削员工福利

(八打灵再也5日讯)在灵活工作安排(FWA)指南下,雇主可以制定工作监督机制,但不能削减或废除员工现有福利,也不能设下比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前更高的工作目标。

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今日推介灵活工作安排指南,推行相关安排的雇主若面对商业需要,可相应调整相关福利,如取消停车费津贴,改为给予网络津贴、水电费补贴等。雇主也可制定取消灵活工作安排的条文。

根据指南,雇主在批准员工的灵活工作安排后,不能制定否决员工权利的条件和违反集体合约。

至于员工的责任则包括遵守雇主定下的所有条件、确保充分遵守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规定;若发现目己患有疾病、出现身体或精神干扰而影响工作能力,必须照会雇主。

基于并非所有工作都适合弹性工作安排,政府为此并没有把这安排制定为强制性政策。

沈志强强调,人资部指示人才机构必须在6个月后展开研究,探讨灵活工作安排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尤其在生产力方面。

员工可以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

在灵活工作安排指南下,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申请灵活工作安排,雇主必须在收到申请的60天内作出回复。

若雇主不批准雇员的申请,必须注明拒绝的理由;雇主在批准灵活工作安排时,也必须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政府已通过修改1955年雇佣法令,在新注入的60P条文下,员工可向雇主申请灵活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或工作地点。

灵活工作安排的优势包括节省成本、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高生产力、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吸引及留住人才及鼓励残疾人士工作、吸引女性进入职场,以及降低员工流失率。

灵活工作安排调查访问

大马半岛人力局于今年10月9日至25日通过电邮,向400名各行业雇主展开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调查访问,其中收到164家公司的回复。

在这164家公司中,78家公司实施灵活工作安排、66家公司收到执行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46家公司批准灵活工作安排,以及1万1272名员工申请灵活工作安排获得批准。

所有申请当中,最多申请的灵活工作安排性质为灵活工作时间,其次是灵活工作地点,以及灵活工作天。

出席推介礼嘉宾包括人资部副秘书长拿督诺丽珊及苏德诺、大马半岛人力局副总监(营运)贝蒂、大马人才机构副主席玛胡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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