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12年前丧女之痛犹在
朱玉叶父坚决反对废死

(双溪大年20日讯)在双溪大年的记者会上,12年前惨遭奸杀的双溪大年大专生朱玉叶,其父亲朱亚寿重复又重复:我反对废除死刑!

朱玉叶父亲朱亚寿今日上午在槟州前行政议员王国慧召开的记者会上,原本不愿多谈,惟在媒体多次请求下,他重复说了几遍:“我反对废除死刑”。



朱玉叶母亲林金莲也有出席。朱亚寿当场签署一份由律师林文明起草的反对废除死刑的备忘录。有关备忘录将于近日内提呈给首相及国会。

王国慧在记者会上,表明全力支持彭茂燊在吉隆坡同步举行同性质记者会所发表的9大声明。

王国慧说,在努力了12年之后,当最高法院与今年1月25日宣判朱玉叶奸杀案唯一被告沙里尔罪成判死之后,她以为可以“放工”了;岂料希望联盟政府现在却执意要废除死刑,导致她不得不继续为朱家打抱不平。

人民党总秘书长陈恩来、槟州前进党主席拿督黄家业、马青吉打州分团秘书张文忠、双溪大年区团团长吴贵伟、马莫区团团长林征东,以及人民公正党双溪大年区部主席兼大年西塘区州议员林桂亿医生等,也有出席记者会。

朱亚寿及林金莲在反对废除死刑记者会上,当场签署将会提呈给首相的备忘录。站者左起王国慧及林文明。

“我们再度受伤害”



朱玉叶胞姐朱玉凤不想再出席记者会以及面对上报和上电视的压力。不过,她昨天有发短讯给王国慧,希望王代为抒发她的感受。

短讯声明:明天我不想接受访问,我和孩子不上报不上电视。我写这个就当做是我的访问……   “2018年头,我们收到了好消息  凶手被判死刑。用了12年的时间奔波,泪水,伤心,愤怒…… 终于有了好结果。

“但都还未到一年的时间,你们利用了你们做官员的权力,为了你们的目的而要废死刑。我们用了12年的时间才等到的,都要给你们灭掉了。这让我们再度的受到伤害。”

林文明:何必仓促废死

为朱家起草将于近期内提呈备忘录给首相和国会的律师林文明说,希盟政府应当努力搞好对国家和人民有益处的政策,而不是急着修改法令来废除死刑。

他说,被联邦法院判处死刑的死囚,其实还有宽赦局一道求情的机会,政府何必仓促地准备废除死刑?毕竟,废除死刑,到底能为人民带来什么益处呢?

受害者背景朱玉叶

跑步遇害沉冤12年

●死亡日期:2006年1月14日

●事发:年仅26岁的朱玉叶在2006年1月14日下午5时30分,与妹妹在住家附近的青松岭俱乐部附近跑步,但途中失踪,时隔约9小时后其遗体才被发现。

根据解剖报告,死者的致命伤是颈项被利器刺穿,头颅被钝器敲破,身上有多处伤痕。法医也怀疑死者遇害前曾被强奸。

2009年3月5日,较后被鉴定为真凶身分且是通缉要犯的沙里尔在自己父亲遭警方扣留后,潜逃至澳洲。

2012年1月7日,沙里尔逃亡3年后返马时,在机场遭警方逮捕,警方过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提控沙里尔上庭。

●法庭判决:

亚罗士打高庭在2013年,基于控方虽可证明死者身上有沙里尔的精液,但同时也有第三者精液,以及没有任何间接或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导致死者死亡,因此宣判被告无罪释放。

上诉庭在2014年推翻高庭判决,谕令被告必须回到高庭就谋杀罪名答辩。高庭在2015年8月9日改判沙里尔罪名成立,判处绞刑。

沙里尔于2018年1月25日向联邦法院提出最后上诉败诉,联邦法院五司一致决定维持上诉庭判决,被告须面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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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断送江山 必有后果/罗汉洲

自从政府宣布要废除死刑后,全国各地都有人发起反对“废死”签名活动,民众热烈签名响应。

金马仑补选期间也有人号召签名反对废除死刑,行政议员彭文宝不知就里就签了名。



殊不知这活动却是马青团主持的,马青团应该对彭文宝的签名感到高兴,按正常的、理性的处理办法,马青团大可大事宣扬说: 你看,连执政党的人也反对废除死刑。

不料,马青团竟然把民主行动党应否对彭文宝采纪律行动挂勾,一场原属于为民发声的活动就变成政治陷阱,马青团使出拙劣得无以复加的政治手段。

政治把戏

至于彭文宝,就算他当时知道这活动是马青团发起,但他仍可大大方方签名。首先就是因为反对废除死刑是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他响应反对党的号召正是结合朝野力量以反对不得人心的政策之举,此即所谓不以“人”废言,彭文宝的签名行动非常正确;其次他不是代表行动党签名,纯是表达个人意见,行动党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力禁止党员表达意见,所以不论彭文宝在什么情况下签名反对废死都应该受到赞扬,马青团的作为显得太“小人”了,也反映出马青团的反废死是政治把戏。



说回废除死刑之议,负责推销的刘伟强部长似乎被民众逼得乱了方寸,以致一再讲些毫无逻辑话,比如他说人们既然认为杀人(谋杀)是不对的,那就不应该支持政府杀人(死刑)。

他这句话就是把犯法与执行法律等量齐观,平起平坐。谋杀(刘部长说的杀人)是犯下滔天大罪,死刑(刘部长说的杀人)是执行法律以维护人民,作为部长者岂可混淆不清?

刘伟强部长又说他了解被谋杀者家属的感受,但废除死刑则是考量双方的感受。

好个悲天悯人的“双方的感受”, 惟却又是个毫无逻辑的思维。设想,我无缘无故砍你一刀,如果你报警抓我,那你就是没有考量我的感受,如果你有考量我的感受,那你就不应报警,白挨我一刀算了,刘部长发出的讯息就是这样。若此,国家制定法律来做什么?

勿违民意

另一方面,人民感到诡异的是希盟政府为什么急于废除死刑,若说大多数国家已废除死刑,所以我们也须照做,那么大多数国家已签署了ICERD,为什么我们不跟着做?槟城武吉牛汝尔区国会议员兰加巴或许已为我们揭开谜团。他说澳洲不允许我国引渡被判死刑的西鲁,除非我国废除死刑。

以兰加巴的身分而言,他的话当然信而有征,因此我们可从中领悟到政府急急于废除死刑原来是为了要“钉死”某政敌,所以执意废除死刑,不惜与民意对抗。

当然,废除死刑后,引渡西鲁,掌权者或可一遂心愿,把政敌送进牢狱,惟希盟却须为对抗民意而在下届大选冒失去政权的危险,一旦又改朝换代,新政府肯定有样学样,也来个秋后算账、翻旧账,重审已“解决”的案子,于是当今意气风发的执政者恐免不了要面对没完没了的官司,即如目前巫统头头们的遭遇一般,这是废除死刑、砍拉大拨款、仇华态度、言而无信等违背民意的代价。

在此奉劝希盟诸公:民意不可违。勿为逞一时之快而断送江山,失了江山的后果堪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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