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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申请澳洲移民签6年遭拒
原因让人一惊

澳洲一名来自衣索比亚的移民男子,和老婆结婚多年,DNA检测结果发现,他与妻子“可能是兄妹”。(网络图)
澳洲一名来自衣索比亚的移民男子,和老婆结婚多年,DNA检测结果发现,他与妻子“可能是兄妹”。(网络图)

(堪培拉21日讯)澳洲一名来自衣索比亚的移民男子,和老婆结婚多年,甚至生下一名4岁儿子,但妻子竟连“配偶签证”都被拒绝,因为澳洲移民局说,DNA检测结果发现,他与妻子“可能是兄妹”。

48岁的塔德斯(Daniel Tadese)在墨尔本已住了11年,职业是网约车驾驶,他与妻子在2012年结婚后,做了项“防止近亲假结婚真移民”的DNA测试,没想到测试结果竟显示,2人有1/66的可能有血缘关系,显示他们可能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可能性很高。



塔德斯说,他是在墨尔本的一间教堂,认识了妻子已经移民来的阿姨,才认识住在衣索比亚的妻子,他与妻子在衣索比亚的老家,分属于不同地区,两人人先前从不认识。

不过根据澳洲的移民规定,一般而言,申请“配偶签证”是不需要做DNA测试的,但如果澳洲政府怀疑2人有血缘关系,申请移民者就必须做这项检测。

塔德斯表示,妻子的“配偶签证”签了6年都签不下来,他已经花了约澳币2万元的诉讼费,但还是被“拒签”,长年花费心力在申请妻子的配偶签证上,塔德斯已经被检查出忧郁症,目前他已经向法院提出了“最终上诉”,目前正在等待庭审。

根据澳洲《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配偶签证”的申请人与担保人是手足,这个夫妻关系是无效的,不能批准配偶签证的申请。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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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拒为儿验DNA 申请身分证无果起诉政府

(八打灵再也26日讯)未遵循国民登记局要求,为儿子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 )的一对夫妇,因13岁儿子的身分证申请无下文,因此入禀诉状,起诉国民登记局和政府。

就此诉讼,时任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鲁斯林在宣誓中回应起诉人(该名母亲)的指控时说,由于男孩的特征和肤色与该对夫妇并不太相似,因此当局才指示他们进行检验,以验证他们的亲子关系。

据“自由今日大马”报道,鲁斯林是在2019年4月至今年3月期间出任国民登记局总监;他目前是移民局总监。

这对夫妇是在去年3月24日带他们的二儿子到大使路国民登记局分局申请身分证,然而官员注意到这对夫妇的特征与肤色与该名男孩有不相似之处。

父母与儿肤色不相似

鲁斯林说,国民登记局调查和执法组随后记录了这对夫妇的声明,并建议他们进行检验;这对夫妇在10月再次前去该分局接受进一步咨询时,拒绝有关检测的建议。

他指调查仍在进行中,以确定男孩父亲的身分,因此,法庭应撤销起诉人入禀的诉讼。

异族通婚致孩子肤色特征不同

该名48岁的印尼籍母亲在回应鲁斯林的宣誓书上,坚决指该名男孩是他们的亲生孩子,也解释孩子的特征与肤色与父母有所不同,是因为他们夫妻俩不同种族和国籍。

她是在今年1月入禀高庭,列国民登记局和政府为答辩人;她在上个月提交的宣誓书中指,她的律师告知,国民登记局无权干涉其家人的私生活。

“有鉴于答辩人(国民登记局和政府)对孩子是在我们的婚姻期间出生一事没有任何异议,因此没有要求表明我们需进行任何脱氧核糖核酸检验。同时,儿子是我与丈夫的婚生子,在此前提下,他是大马公民。”

她说,他们是在收到国民登记局的“错误建议”后,拒绝进行脱氧核糖核酸检验。

她在诉状中要求宣布她的儿子是大马公民,也要求法庭谕令国民登记局总监发出身分证给她的儿子。

报生纸列公民

此外,基于国民登记局仍持着其儿的报生纸,因此她要求当局归还报生纸。

这名妇女是在2000年与丈夫结婚,目前有两个孩子,大儿子现年19岁,是大马公民。由于儿子的父亲是大马公民,因此在报生纸中,他们都被列为公民。

然而,在去年,国民登记局拒绝给她的二儿子发出身分证,还没收了他的报生纸。

她指出,其律师告知,国民登记局无权拒绝给其二儿子发出身分证。

她担心其二儿子若没有公民身分,将无法获得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和大马护照。

再者,其儿子不是其他国家的公民,也没有向任何其他国家申请公民身分。

她也提到一些法律问题需要由法庭来确认,包括国民登记局的行为是否违宪和违法。

这名妇女的代表律师斯里穆鲁甘于上周在法庭出席此案的案件管理后说,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择定于今年8 月16日审理此案,而诉辩双方被指示需在8 月2 日或之前提交书面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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