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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友人赚佣金
3青年出借户头惹祸上身

3名青年在记者会讲述本身被诱导出借户头的事。左起为游佳豪、翁嘉豪、李亿健、苏俊辉及赖俊权。

(吉隆坡8日讯)银行户头勿乱借,3名青年因听信友人借出户头赚取佣金,结果反涉嫌卷入欺诈案面对警方提控!

3名青年分别是李亿健(25岁,洗车员)、苏俊辉(25岁,销售员)及翁嘉豪(22岁,销售员),他们于2017年尾受到廖姓友人多番游说,答应开户头及出借。



其中李亿健和苏俊辉与廖姓友人还是自中学就相识,翁嘉豪与对方则是在一年前通过苏俊辉认识。

“我不会推你去死”

3人今早由民主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和甲洞区国会议员特别助理赖俊权陪同召开记者会,叙述事件过程。

他们说,廖姓友人曾表示和“老板”要做网上生意,需要更多户头转账,提出借户头的献议,并曾介绍有关“老板”给苏俊辉和翁嘉豪认识。

基于友人一句“我不会推你去死”,加上只需开设银行户头,就能赚取一个户头250令吉佣金,3人因此心动借出银行户头,不料却因此涉嫌欺诈案遭控,最高数额是达30万令吉。



警方是于5月联络苏俊辉和翁嘉豪,指他们的银行户头分别涉及约30万令吉及14万令吉的欺诈案;至于李亿健则于9月,为了兼职电召服务司机开设户头时,遭警方问话扣押,押送到其户头涉案的彭亨劳勿扣留所扣押了6天5夜。

李亿健和翁嘉豪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下提控,前者不认罪,11月2日上庭聆讯,后者认罪,被罚款4500令吉。苏俊辉则在刑事法典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下被控,不认罪。

3人暂时只面对一项控状,警方尚调查其他欺骗案。

开1户头每月赚250佣金

廖姓友人答应,只要开一个户头就可以拿到每个月250令吉佣金,而第一次,李亿健、苏俊辉和翁嘉豪分别开了3个、5个和2个户头,都拿到佣金,惟之后对方以资金周转不灵拖欠佣金好几个月。

据他们所知,每次户头转账,最高数额为3万令吉,而直至银行来电指有不寻常账目来往,才终结户头。惟事发后,廖姓友人以一句“不关我事”撇清关系。

游佳豪劝民众勿出借户头
游佳豪提醒民众勿出借银行户头给任何人,因为户头若涉及任何犯罪活动,都会被列为共犯,尤其一旦涉及重大罪案如绑架,后果将非常严重。
他说,刑事法典第420条文的最高刑罚是不超过一年监禁、罚款、鞭笞或三者兼施;刑事法典424条文的最高刑罚则是不超过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以翁嘉豪的案件为例说,若没案底第一次认罪会轻判,但如果日后第二次提控,恐怕会面对牢狱之灾。 
游佳豪也说,苏俊辉掌握廖姓友人提供佣金的收据,将会联系警方,要求交代没有对廖姓友人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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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此次审查将重点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如虾皮(Shopee)、Lazada和TikTok,并全面考虑数字市场的所有发展。

然而,此次修订不会涉及电子召车和外卖平台如Grab和 FoodPanda的相关法规,因为这些平台不属于该部的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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