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为恐怖组织提供军事训练 
园主监5年

(吉隆坡4日讯)为准备投身恐怖组织的人士提供军事训练,一名油棕园园主换来5年牢狱之灾。

法官拿督莫哈末沙立夫谕令,被告慕阿马(32岁)认罪后,其5年刑期从逮捕日2014年6月13日算起。



他指出,被告的罪行令人发指,因为国内外社会皆严厉谴责这项行为。

“作为年轻的罪犯和初犯,被告一定要自我反省和沉淀。”

慕阿马被控为准备参与恐怖分子活动的人提供军事训练,以加强意识形态,而这项行为可被视为有意危害叙利亚的民众。

他被指于2014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之间的下午2时至下午4时,在江沙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30F(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长达30年及罚款。

较早前,主控官罗伯特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施以相应的刑罚,以给被告和有意参与达伊沙的公众警示。



“被告已犯了很重的罪,也就是所谓的安全罪行,大马政府认真看待参与武装组织的个人。”

辩护律师阿米鲁指出,其当事人是初犯,在长达8个月的扣留期间,被告已得到教训和觉悟。

“被告已婚,并育有两名5岁和2岁的孩子,每月收入为2000令吉,被告也需赡养父母,被告的希望是回到家庭的怀抱,并重新生活。”

面书传播“回教国”理念

根据案情,在2012年5月16日,被告已开设名为“Iskandar Dzulquranain IS”的面子书账号,以向他的社交媒体朋友,传播“回教国”武装组织或称达伊沙组织的理念。

在2013年12月25日和2013年12月27日,被告向他的几个朋友灌输他的武装意识形态,也就是必需拿起武器斗争,以及协助在叙利亚受到欺压的回教徒,并使用自制的长枪,为他的朋友提供军事训练。被告随后于2014年6月13日早上6时42分,在沙巴山打根,因安全罪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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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拥与恐怖组织有关资讯 前囚犯面控4罪

(哥打峇鲁24日讯)一名前囚犯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面对4项控状,不过案件获准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

此案今天在哥打峇鲁地庭过堂,法官祖基菲阿巴拉在副检察司沙菲克提出申请后,作出将案件移至吉隆坡高庭审理的决定。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40岁),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对此决定也没有提出反对。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6月10日早上9时15分,在哥打真巴区,其手机内藏有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被告的第一部手机内藏有1020张与达伊沙恐怖组织有关的照片、26个视频以及321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第二部手机则藏有378张照片、36个视频以及244篇PDF格式的相关文章。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于7月21日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7年的监禁及罚款,并没收任何相关的资料。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于6月10日晚上10时15分发现,被告通过“Ahmad Saif Al-Islam Il”名义的脸书帐号,向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提供支持。

由于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最后一项控状,被告也承认自己是哈里发国(IS)圣战组织的成员,并向组织领导人宣誓效忠,以支持位于哥打真巴的组织。被告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组织),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40年监禁或罚款。 

被告聂莫哈末沙拉胡丁曾于2018年因拥有与达伊沙(DAESH)恐怖组织有关的资讯,在刑事法典第130JB(1)条文下,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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